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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任城"一法二卡"保护未成年人权利

时间:2011-12-02 10:03:00  作者:贾富彬 刘菲菲 徐丽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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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山东12月2日电(记者贾富彬 通讯员刘菲菲 徐丽)为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探索适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性化办案方式,山东省济南市任城区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践,制定了《审查逮捕期间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办法(试行)》。

  《办法》从规范讯问程序入手,通过规范诉讼程序保障未成年嫌疑人实体权利,同时配套制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办案告知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办案告知卡。两种办案告知卡不仅能够使法律知识欠缺的当事人对自身法律权利、义务有深入了解和认识,还可以更好地发挥到场监护人的作用,配合办案人员对未成年嫌疑人进行教育、感化,同时还促进监护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举多得。

  该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捕”。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9人,不捕8人,不捕率达到88.9%,其中无逮捕必要不捕的有6人,占不捕人数的比例达到75%,各项数据均比往年同期有了大幅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zywyu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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