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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鼓:狠抓公诉案件质量见成效

时间:2012-03-07 10:50:00  作者:李娟 蔡瑶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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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江西3月7日电(通讯员李娟 蔡瑶)近年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一直把案件质量作为公诉工作的生命线,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公诉案件质量,降低公诉风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狠抓队伍建设。该院针对公诉科人员流动大,新手多的状况,开展“以老带新、传帮带”方式,取长补短,迅速提高干警适应公诉工作的能力和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同时坚持每月定期组织干警学习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等与办案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具有借鉴、参考意义的典型案例,着力深化干警对司法实务难点的把握,以提高其业务素质。

  二、严把案件入口关。该院确定了统一由科室内勤负责案件审查办理的工作方式。在受理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时,对起诉意见书及案件材料是否齐全、移送物品与清单是否相符等进行严格审查,对需要补查的案件实行口头或书面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出补查建议,加强引导取证工作,减少退查次数,缩短办案时限。

  三、强化证据意识。该院公诉科要求干警严格树立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并重审查的思想,案件审查中做到眼到、心到、手到、腿到、口到,不放过一个细节,不忽视一个情节。以确保每案审查都做到“四到位”,即确保案件全面审查到位、案情细节核实到位、罪名定性确切到位、办案程序规范到位。尤其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证人、案发现场、鉴定结论以及未成年人、边缘年龄、边缘数额、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等,要求承办人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地复核,及时发现证据缺陷,防止瑕疵案件的发生。

  四、对疑难、重大案件集体“会诊”。对于一些复杂疑难案件,如不起诉案件、自侦疑难案件、司法解释无明确规定而认识不一致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等难度较大的案件,由承办人严格审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从严把关,重点疑难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通过集体“会诊”,集中大家智慧,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适用法律关,全力防错防漏。

  五、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公诉工作的透明度 。该院主动拓宽监督渠道,扩大社会监督主体,进一步增强公诉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监督。对于一些典型案件、大要案件,该院公诉科主动邀请检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自侦部门干警等旁听庭审并对公诉人庭前准备情况、法律文书制作、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等方面的事项进行“挑刺”,从更高的视角为参评庭提出宝贵评议意见和整改方向。以此来改进公诉人的出庭质量,不断提高指控犯罪的水平。

  近年来,该院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达到了100%,无诉后改判或判无罪的案件,有效巩固了该县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成功为该县十二五良好开局保驾护航。在即将召开的全市公诉工作会上,该院公诉科提高公诉案件质量的做法将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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