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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期如何有效提升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水平

时间:2011-06-15 13:45:00  作者:李晓玲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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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是检察工作的基础,其规范化执法水平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的总体水平,还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公认度。基层检察院如何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笔者认为要在执法能力、制度管理、信息化建设、自身监督等方面实现深刻转变,才能使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司法公正。

  一 、提高执法能力,为执法规范化打好基础

  (一)端正执法理念。检察权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司法实践中既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又要防止检察权的滥用,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检察干警思想上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执法理念,不断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在公正廉洁执法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始终保持执法者应有的理性,坚持客观公正,慎用执法权力;始终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群众,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耐心听取诉求,真心解决问题,诚心接受监督;始终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始终遵循执法办案程序、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使每一项执法办案活动都严格依法,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都合乎规范。

  (二)增强队伍素质。通过强化法律学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指导相结合,学习教育和案例剖析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干警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同时,针对不同层次干警的执法需要和实践中遇见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律培训和专题辅导讲座,及时介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交流执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提高学习效果。积极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各类法律知识的培训,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三)提高执法能力。坚持把检察人员执法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根据不同执法岗位的职责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门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发现违法犯罪、分析研判矛盾、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适用法律政策等法律监督能力。注重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努力使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有质的提高。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一条重要的途径就是在实践中锻炼。基层院要根据每个人的素质分配任务,为大家提供施展才华、锻炼提高的机会;干警要自觉的把岗位当作舞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真正通过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执法规范化提供技术支撑

  (一)完善办案软件系统建设。通过设定精细化的办案流程,将案件受理、审查、侦查、出庭公诉等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全部在软件应用上得以体现,把工作职权、责任和要求数字化、流程化,让执法工作的每个具体环节都能对应到软件中的具体步骤,实施执法全过程自动控制。对于违反办案流程的操作,办案应用软件将根据呈现出的数字特征的异样性而拒不实行,并发出警示信息,使办案人的行为必须符合业务应用软件的程序性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

  (二)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督查。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将每个办案人手中的执法信息,统一在网络化信息系统中进行综合处理和利用,可以设置让不同用户根据查询权限的大小,查阅不同内容的执法信息。院领导或其他监督职能部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阅管辖范围内的执法信息,既可以对案件办理的实体性内容进行督导,又可以对案件办理的程序性、制度性内容进行监督,使执法过程始终处于规范、有序的程序之中。同时,这些存储的办案信息,可设定查询权限以网络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让公众了解检察机关办案的相关信息,接受他们的监督,促进执法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三)加强执法信息的综合管理。以信息化推动检察执法规范化,需要我们利用信息化的整合性特征,推动执法的一体化,强化宏观管理与指挥。如建立线索信息库,形成统一的线索资源,强化线索的调度和初查工作的管理;建立案件信息库,形成统一的案件资源,全面掌握检察机关各类案件的有关信息,加大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形成统一的执法人力资源,便于调度精干力量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在此基础上,整合各类执法信息资源,强化执法工作的上下领导、横向整合和对外协调,形成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整体合力,充分体现检察一体化原则在执法工作中的内在要求。

  三、加强制度建设,为执法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

  (一)规范办案流程机制。以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为目标,以健全执法规范为基础,加强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明确职责范围,以加强对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诉的监督为重点,对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结案、决定移送等环节,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严格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同时,要注重制度规范的可操作性,做到权责制定分明、内容清晰易懂、操作简便易行。

  (二)完善案件考评机制。规范办案行为,科学管理检察业务工作,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衡量办案质量优劣的质量考评标准,主要根据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来综合评定,并细化为可供操作的具体指标,使其具体化和制度化。案件质量考评应包括事中监督检查与事后监督检查两个方面。事中监督检查,即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进行跟踪审核,审核的重点是程序制度的落实、案件效率等,从而确保案件程序与实体的公正;事后监督检查,即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及法律文书质量的审查来发现问题,并与目标量化考核相结合。

  (三)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奖惩机制是执法工作好坏的一种直观体现。为了有效激发基层检察院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的积极性,增强检察干警执法办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奖惩机制。每月进行执法之星的评选活动,表彰优秀办案干警,激励办案干警自觉学习,增强执法办案水平。季度进行最差案件和最佳案件的评选,对办案干警形成压力,人人争取办好案。年终就所有干警在执法质量上进行评选,实行排名通报。对规范化执法工作执行到位、落实好的干警在职级、职务上给予优先考虑;对规范化执法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干警给予批评、教育,激发干警的上进心,促使全体干警努力提高执法质量。

  四、强化自身监督,为执法规范化提供执法保障

  (一)加强规范管理。引导广大干警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主动接受监督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基层检察院要把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控申、民行等主要业务部门的执法程序、职责权限、办理主体、工作要求、办理时限、结果、记录和审批环节作出具体规范化的规定,使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程序进行。同时加强干警目标量化管理考核,确保考核目标与干警的评优、评先、奖励相挂钩。通过依法办案,规范管理,严格考核,有效杜绝办案中的随意性和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二)加大查处力度。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应着眼于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等核心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的执法办案活动,将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放在人民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关键部位和环节上。完善和确定各业务部门的执法责任、错案范围、追究程序,建立职责分明、统一规范的执法责任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三)强化检务督察。严格落实纪检监察人员跟踪办案、“一案三卡”、执法档案、案件评查、一案一事一监督等措施,坚持不懈地落实案件流程督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真正把制度机制转变为依法办案、规范执法的推动力,有效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执法过错,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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