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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召开检察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班座谈会

时间:2011-06-28 16:46:00  作者:郭清君 周泽春 漆青梦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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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检察院召开首届检察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班座谈会敬大力检察长发表重要讲话  

  正义网湖北6月28日电(记者 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 漆青梦)  6月27日下午,湖北省检察院举行首届检察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班座谈会,44名学员汇聚一堂,交流学习心得与体会,研讨检察学学科体系的健全与完善。湖北省检察院敬大力检察长勉励学员多思考、重实践,努力成为“有理论的实践家”和“有实践的理论家”。 

  记者了解到,该班由湖北省检察院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举办,设置了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检察管理等五个研究方向。该班今年5月进入了第二学期的检察学专业课程学习。学员们先后学习了检察基础理论与制度、检察工作方针政策、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改革、检察工作方法与技巧、检察管理、检务保障、检察业务等八个具有鲜明检察特色的共同课程。 

  座谈会上,刘仕华、顾玉梅等7名学员代表先后发言,他们分别畅谈了各自的学习体会,就进一步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一致表示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明确目标,勤学多思,进一步提高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水平。 

  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副院长陈成雄汇报了首届检察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班第二学期课程开发和组织管理情况。据介绍,为开发精品课程,该院通过开展立项评审、中期检查、专题试讲等活动,确定了55个研发专题,形成了200万字左右的教学资料,组织40多名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专兼聘教师,认真做好教学备课工作,确保了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听完学员代表们的发言后,敬大力检察长代表省院党组对此次教与学两方面取得的成效表示热烈祝贺,并充分肯定学员们良好的学习态度和精神状态。他指出,检察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班在全国是首创,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都在摸索之中。在教学内容上,要体现检察专业特色,更加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密切结合实际研究理论问题;在教学方法上,要更突出实践特色,通过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实训教学,以及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突破大要案和疑难案件、在实践中深入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等方式,强化实践教学,使大家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敬大力检察长要求,要充分认识举办检察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班的重要性,积极推进,通过创新培养模式、完善培养内容、丰富完善检察学科体系等举措,不断提高研究生班的办学水平和质量,为推进湖北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高层次人才保障。 

  敬大力检察长强调,省院党组对首届检察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班寄予厚望。44名学员都经过了层层选拔和通过了严格的考试,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要抓紧学习机会升华理论修养,努力成为“有理论的实践家”和“有实践的理论家”。他对学员们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多思考,凡事要“问个究竟”,摒弃填鸭式的教学方法,进行研讨式教学,将来省院的课题研究也会有计划地安排学员攻关。二要重实践,全面掌握高检院、省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关注身边发生的重大事件和案件,不断进行总结、提炼,强化抓落实的意识,将所学所思落实于岗位实践。三要加强自我修炼。要培养“忠诚、规范、清廉、文明”的检察官精神,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维护公正。 

  敬大力检察长表示,对于研究生班今后的学习,省院将精心组织、细心谋划,形成更加科学、更加完备的教学体系,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保证充裕的学习时间,学员们要刻苦学习,自加压力,在学习中提升素质能力,在学习中深入谋划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敬大力检察长最后强调,当前检察工作处于新的发展时期,湖北检察工作发展的目标要求,是努力构建更加符合大局、更加健全完善的检察工作机制。围绕“两个更加”的发展目标,全省检察机关要积极推进“三个体系”的建设任务,即健全完善以服务大局为基点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健全完善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基点的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基点的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体系。 

  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副检察长郑青,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友德教授等出席座谈会。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赵进院长主持座谈会,郑友德教授代表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就教学方法创新等问题作了讲话。部分授课老师代表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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