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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检调对接"工作座谈会在江苏南通召开

时间:2011-07-06 14:05:00  作者:徐德高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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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江苏7月5日电(记者 徐德高)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检调对接”机制发源地之一的江苏省南通市,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检调对接”工作座谈会。来自高检院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来自广东、安徽、湖南、重庆、江苏等全国17个省、市检察机关的代表和部分来自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及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特邀代表等,共计80余人出席了会议。高检院副检察长孙谦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孙谦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以利益纠纷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明显增多。同时,随着法治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类涉法涉诉问题也随之增多,有的甚至成为加剧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面对司法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需要适应形势,转变观念,努力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实现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而“检调对接”正是检察机关结合自身职能在这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和机制创新。 

  孙谦认为,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形式多样,方法灵活,具有其他机制无法替代的优势。而且,调解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基础。当前,我国社会矛盾中的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有相当一部分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在我国的实践中,有很大比例进入司法领域的矛盾纠纷就是通过调解方式加以解决的。实践证明,调解在现代社会治理中仍然具有鲜活的生命力,检察机关在社会大调解机制中大有可为。 

  孙谦充分肯定了江苏和一些地方所作的探索,他说,江苏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检察执法办案始终,将检察机关与社会矛盾调解机构有效对接,以检察工作与社会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了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促进了检察权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执法为民方面功能的发挥。江苏的经验做法得到了高检院、江苏省委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目前其他不少地区检察机关也都在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我们相信,通过各种更加深入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检调对接”工作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孙谦强调,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注重发挥调解制度的优势,以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社会矛盾纠纷。“检调对接”工作是检察机关围绕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是检察机关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是检察机关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理念的重要举措。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认识加强“检调对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之中,积极探索立足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途径、新方式。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新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深入研究“检调对接”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切实增强主观能动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基层综治、司法、社区等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要及时正确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检调对接”工作的性质、职能和作用,用鲜活和成功的事例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检调对接”的成效,提高群众通过“检调对接”化解矛盾的意愿和对“检调对接”工作的理解支持。 

  会议分别由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和高检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主持,历时一天。与会代表紧紧围绕“检调对接”的实践经验与问题探讨、“检调对接”的制度设计、“检调对接”的理论基础与发展方向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南通市检察院在会上介绍了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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