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检察频道>>检察长论坛

王辉:让涉农检察成为百姓欢迎的民生工程

时间:2011-07-01 15:06:00  作者:王辉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2009年2月以来,根据省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曲阳县检察院全面推行涉农检察工作新机制,按照“往细里做、往实里做、往深里做、往久里做”的要求,真抓实干,组建六支涉农检察工作队,巡回工作在全县18个乡镇,365个村,全面推动涉农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党委重视、人大关心、政府支持,推动了涉农检察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一)县委高度重视,将涉农检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2009年3月,曲阳县委书记王义民在第一次批示中指出“此项工作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个创新,对我们曲阳县具有特殊意义,要全力抓好此项工作。”2010年3月,他再次批示:涉农检察工作是我县检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涉农检察工作也不仅仅是检察院一个部门的职能和工作,各乡镇和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参与配合……真正形成全社会合力。今年以来,他又多次听取涉农检察工作汇报,并到该院就涉农检察工作及宣传月活动的准备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指导。 

  (二)县人大以监督促规范,助推涉农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曲阳县人大主任田志先多次视察涉农检察工作,三次就涉农检察工作做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涉农检察工作报告; 2010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实地视察,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同时,代表们对涉农检察联络员的选聘对象提出了建议,促使该院在乡村联络员选聘范围上,做出了探索实践。今年4月1日,在涉农检察宣传月活动中,县人大主任田志先又亲临现场,视察指导工作。 

  (三)县政府在涉农检察工作上予以全力支持。 

  曲阳县虽然是省级贫困县,财政小县,但县政府在涉农检察工作上予以全力支持。在全额保障检察经费的基础上,2009年,县政府拨付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涉农检察工作;2010年县长朱子强批示:检察院发挥职能,创新机制,维护农村稳定,服务农村发展,贴近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成效明显。同时拨付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涉农检察工作;2011年县政府又拨付12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涉农检察服务站(室)建设。  

  同时,县政协、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农工委、政法委的领导通过批示、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视察涉农检察工作等不同形式予以高度关注、关心,为涉农检察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县域环境和共识。 

  二、强化监督,服务民生,促进和谐,有效开展涉农诉讼监督 

  曲阳地域面积1067平方公里,荒山多、农田少、缺水干旱,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比较薄弱。这一基本县情在当前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一些不法分子非法采矿挖砂,导致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犯罪在一个时期内十分猖獗,2008年连续发生了“7.14”、“12.30”重大爆炸案,因争夺矿产也引发了一系列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破坏性的滥采滥挖造成矿产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生态植被大面积破坏,加剧了生态环境恶化。针对这些严重影响社会发展稳定、侵害民生民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该院将其作为打击重点,有效开展涉农诉讼监督工作。 

  (一)加强刑事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一是严惩涉爆犯罪。庄伙乡陈某等人雇佣多名工人秘密非法制造炸药时引发爆炸,9名工人被炸死,造成巨大损失和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此案发生后,该院以监督促实效,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研究确定打击策略,主动研究并提出办理涉爆案件的基本证据标准,对此类案件保持了持续的打击力度。两年来,共批准逮捕涉爆类犯罪54件89人,2010年比2009年下降63%;提起公诉38件64人,2010年比2009年下降60%。2009年至今未再发生因涉爆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涉爆犯罪的猖獗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是严惩非法采矿采砂犯罪。2009年以前曲阳县尚无一起此类案件的判例。该院抽调专人进行学习培训,主动召集公、法部门共同探讨认定标准,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加快办案节奏,注重打击效果,从而使得对此类犯罪的专项打击进展顺利。第三涉农检察工作队在灵山镇巡回下访时,了解到野北村张某等人在北台乡强占土地,非法采矿,倾倒废渣,压占耕地,引起老百姓强烈不满,该院立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受理后,快捕快诉,张某等人被判刑。两年来批捕、公诉此类犯罪6件8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震慑了违法人员,滥采滥挖行为在较短的时期内得到了遏制。  

  (二)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农民权益。 

  在涉农检察工作中,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维护农民权益。一是强化立案监督。去年5月,侦监科在审查韩某被伤害一案时,发现韩某虽然是案件的受害人,但却有强奸嫌疑。而涉农检察工作队在接访中也了解到韩某系一村支部书记,依仗权势,称霸本村,为所欲为,将本村妇女张某暴力强奸,气焰嚣张,因此张某丈夫才将韩某刺伤;公安机关只对韩某被伤害予以立案,却对张某反映的被强奸案未予立案,引起张某家人极度不满。工作队将相关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和侦监科进行了汇报。侦监科通过立案监督程序促使公安机关对韩某立案侦查,并以强奸罪对韩某从快批捕,公诉部门派专人引导侦查,固定证据,最终韩某被处5年有期徒刑。该案被市院评为立案监督优秀案例。2009年以来共办理涉农立案监督案件22件30人,判决 12件16人,体现了监督效果。二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涉农检察工作队员深入到村,针对群众强烈反映的违法扣押、超期办案等的违法行为,该院开展了“取保候审”、“刑讯逼供”和“搜查扣押中的违法行为”等专项监督活动,发纠正违法通知书87份,检察建议书46份;纠正漏捕39人,漏诉46人。三是加强审判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15件,立案审查10件,其中提请抗诉8件,已改判7件;办理刑事抗诉案2件。 

  (三)延伸监督触角,参与综治工作。该院把涉农检察工作与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紧密结合,充实综治成员,形成综治合力;强化综治宣教,营造综治氛围;丰富综治形式,创新综治举措。该院将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着力加强此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应用空间。在对一件刑事案件调取证据时,发现一名证人竟然是定州监狱的超期保外就医罪犯,经监所科对此案进行调查,发现该罪犯自2008年保外就医后,曲阳县公安局未对其建档列管,造成该罪犯脱管,该罪犯最终通过监督被收监执行。在查办县国土局玩忽职守窝案时,发现在基本农田范围内采矿存在无人管理、权责不明等问题,造成管理真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国土局尽快明确管理部门,做好土地管理与矿产管理的有效衔接,促进了国土部门建章立制。2009年以来,共发涉农检察建议26件,全部收到回复。通过深入推进涉农检察工作,落实综治举措,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三、依托职能,延伸触角,强化涉农职务犯罪的惩防工作 

  在工作中,院党组感到农民群众对支农惠农资金非常关注,而一些涉农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利欲熏心,竟然贪占农民的救济款。于是该院将涉农职务犯罪做为惩治和预防的重点,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思路,有效开展工作。 

  (一)坚决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的贪污挪用犯罪。坚持“不论数额大小,一律优先办理”的原则,对乡镇民政助理员贪污、挪用农民救济款、低保款、优抚款进行了集中整治,连续查处6人,对其中3名民政助理员立案侦查,均做了有罪判决;对其他3名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民政助理员,移交县纪检委处理。2010年,曲阳县西部某贫困村会计武某为23户农民办理低保手续后,将2万余元的低保款据为己有,该院果断立案侦查,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开展涉农检察工作以来,共立案查办涉农贪污挪用案14件19人,维护了民生民利,化解了农村矛盾,促进了农村稳定。 

  (二)严肃查办危害环境资源的渎职犯罪。2010年11月,第二涉农检察工作队在下乡时了解到某采石厂租用老百姓耕地开矿,毁坏耕地。反渎局秘密初查,查清了羊平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杨某、副所长李某不认真履行职责,只罚款不管理,致使20余亩耕地被毁的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大战果,在市院和县委的支持下,查清了国土局纪检组长绳某等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事实,并果断对绳某等3人立案侦查,并依法刑事拘留。在社会上尤其是行政执法机关中产生了震动。两年来,共查处危害环境资源、影响农村稳定的渎职案件9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 

  (三)深化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强化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深化预防效果。二是强化预防工作的有效性,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做到“案案有建议,件件有回复”;三是强化预防工作的前瞻性,针对在乡村换届选举中有可能出现集体私分等违法行为,各涉农检察工作队开展“法制宣传进农村”、“法律服务到农户”等送法下乡活动,把法制宣传和预防工作做到基层。 

  涉农检察做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工作,不仅要落实在行动上,更要体现在效果上。曲阳县检察院通过明确服务方向,拓宽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使涉农检察工作成为体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适应农民需要、体现农民意愿的民生工程,带动和促进了检察工作全面的开展,彰显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工作实效。

  (作者系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zywzf]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