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永健:
全国模范检察官、兰州军区陕西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事迹回放:抓预防犯罪,光靠公检法部门不够,也不能寄希望于犯罪分子的自觉,而是要在机制上下功夫,这样才能管长远,管根本——这是闫永健多年工作得出的总结。
经济犯罪在军内犯罪案件中占很大比例,经过长期摸索,闫永健探索出银行、部队、检察机关“三位一体”的预防工作机制,对于加强部队经费管理,杜绝财务人员利用职便侵占公款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
针对征兵中职务犯罪易发的问题,闫永健协调地方检察机关建立了《预防征兵中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手预防征兵工作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他还建议省军区党委将预防犯罪工作融入部队政治教育,坚持每年组织官兵参观一次监所、观看一次警示录像片、听一次法制辅导课。他还设计制作了27块典型案例图板、20幅法律宣传图画,组成法制宣传小组赴20余个团以上单位宣传展览,受教育官兵达1万余人次,他由此被部队官兵称为。
为构建既符合当地平安建设需要又适合部队特点的平安共建内容体系,闫永健带领有关人员跑了近40个驻陕部队,走了120多个街道(社区)、企业、医院和学校,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探索出了以军地共建“平安营院”、“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为主要内容的《军地共建“平安陕西”工作规划》,使驻陕部队参加共建平安活动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编辑点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闫永健的预防课为什么上得好?他的预防犯罪工作为什么效果显著?答案不言自明——他热爱军事检察工作,并为之奋斗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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