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徽3月17日电(通讯员费玲 张书国)郎溪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主诉检察官王芳,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曾先后多次荣获县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县“十大女杰”和 “宣城市百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注重学习,勤于钻研,炼就过硬本领。
省司法学校毕业的王芳,在校就读期间即参加“自修大学”法律专科考试,获得专科证书,2001年10月,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取得了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是我院唯一的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士学位的干警。2007年4月,郎溪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她以93分的优秀成绩取得等级证书。她尤其注重结合承办的每一件案件,在实践中钻研法学理论,在钻研中提高业务能力,她特别注意学习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每次刑法修正案一出台,王芳同志总是率先主动学习,深刻理解法律精神和修改背景,用于指导办案。与此同时,她善于总结办案经验,撰写调研文章和办案心得,并乐于把这些经验与同志们分享。由于她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取得突出成绩,被县检察院评为“学习标兵”。她就是凭着这股钻劲,通过不断地努力,成为了一名大家公认的公诉业务骨干,其他干警每遇到疑难案件或是法律困惑,总会与她进行探讨,干警们都戏称她为“办理疑难案件的老中医”。
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公诉强劲得力。
自王芳从事公诉工作起,就始终把提高出庭公诉水平放在首位,从不松懈。身为一名检察官,她深深懂得“法施于人,虽小必慎”这一道理。多年来,她对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审查、详细阅卷、全面复核证据材料、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坚持以人为本,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立足于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如,2008年,在办理汪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一案时,由于被告人不认罪,且辩护阵容强大,其中第一辩护人是浙江大学的一名法学教授,第二辩护人是一名硕士研究生毕业并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律师,庭审难度很大。但她并无畏难情绪,而是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反复审阅案卷材料,核对每一笔犯罪事实,全面细致地查找每一份证据予以印证,制作了详尽的审查报告、出庭预案。在庭审中,面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从容不迫,充分有效地运用证据锁链揭露和证明犯罪事实,赢得了合议庭的认可。法院最终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三年。通过此案的办理,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等违法犯罪予以有力的打击,对我县前几年出现的土地市场秩序混乱、操作不够规范等现象予以有力的遏制。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王芳同志不是单纯的就案办案,而是结合案情,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做到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统一,维护治安稳定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统一,真正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如,2007年,郎溪县凌笪乡自来水公司股东房某与钱某因股权纠纷产生矛盾,后因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引发成为刑事案件,并形成自来水公司不能正常供水,造成广大用户生产、生活面临重大困难的局面。2009年,县检察院受理该起刑事案件后,作为承办人的王芳对此高度重视,在全面审查案件情况后,及时协同乡政府有关领导以及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现场办案。依法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场,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训诫,对双方当事人提出具体要求。此举,不仅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而且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和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用水。
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塑造检察楷模。
在公诉科的数千个日日夜夜里,王芳办理了数百件审查起诉案件,百余次在庄严的法庭上与辩护人唇枪舌战。作为一名主诉检察官,对疑难复杂、大案要案,王芳同志总是主动请缨,把办案当作最好砺炼,把清贫当作甘甜,对犯罪嫉恶如仇,对真理据理力争,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既重视打击犯罪,又重视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她的工作信条是:决不使无辜的人受法律追究,决不使有罪的人逃脱法律的惩罚。作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不仅踏踏实实地履行着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站好自己的岗,履好自己的责。2009年,我院先后受理六起非法占用农田采砂案件,王芳办理了其中一起,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辩解占用农田亩数与国土部门的鉴定有出入。为保证案件证据扎实、定性准确,王芳同志顶烈日,冒酷暑,在当地政府和国土部门的陪同下,亲临现场查看,进行证据的复验、复查,最终确定占用农田的实际亩数。通过此案的办理,有力的打击了非法占用农田地采砂的猖獗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农业大县的土地资源。
“打铁还须自身硬”。在她看来,做人身要直、心要正、骨头要硬,作为公诉人要凭良心办案,凭事实办案,凭法律办案,决不能在邪恶面前屈服。她严格遵守办案纪律,牢记宗旨,做到秉公执法、文明办案、廉洁执法。七年来,找她打探案情、说情、送礼、宴请的不乏大有人在,但却无一次不是在她面前吃了“闭门羹”,她这样做也着实得罪了不少人,然而,她从来没有妥协和后悔过。她深知,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为人民谋福利,而不是谋私利。
王芳的家属是一名公安干警,在基层工作,教育子女、日常家务等大部分都压到她身上,更为难的是刚“送走”瘫痪在床的婆婆,去年公公又因病瘫痪,每天要担负照顾任务。然而,面对生活和工作上的双重压力,她毫无怨言,每天奔忙于单位与家庭之间。被同事们誉为“家中的贤妻良母、公婆眼中的好儿媳、公诉业务的女能手”。她说:“每当接到判决书,每当被告人认罪伏法,接受法律判裁时,她心里倍感安慰,再苦再累都觉得值。”
协助管理,当好配角,公诉工作上水平。
在办好手中的案子同时,王芳同志从没有忘记自己还是公诉科的副科长,积极履行一名副职的职责,认真当好“配角”,在日常管理、队伍建设、证据把关、案件定性等多方面,积极协助科长做好公诉工作。为了减轻科长的工作压力,王芳主动承担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年中所处理的案件占受理案件的一半。为了提高案件的质量,王芳同志充分运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其他同志分析案情,把握法律适用,准确定性。几年来,公诉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100%。无一例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无一例撤回起诉案件,无一例超期羁押案件。通过全科人员的共同努力,公诉业务水平不断提升,连续三年在全市业务考评中名列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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