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检察频道>>人物

刁岚松:“工作就要白加黑”

时间:2011-04-11 15:20:00  作者:费玲 吕昂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郎溪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刁岚松。

  正义网安徽4月11日电(通讯员费玲 吕昂)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科级检察员,侦查监督科科长刁岚松同志从检23年来,始终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依法文明办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检察系统先进个人”、“ 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勤于调查、注重创新、服务实践促改革。刁岚松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学习是永恒的主题。中专毕业的他参加工作后,先后取得法律专业专科、本科学历,2010年12月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南京大学并取得法律硕士学位。从检多年来,他勤于思考,对检察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分析归纳总结,提出实践对策。2001年在查办挪用公款案件中,他敏锐的发现挪用有价证劵这种新的犯罪形式。撰写了《试析挪用提单等有价证券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分析》一文,在《安徽检察》刊发, 2005年,撰写的《王平才诉朱顺国、朱顺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文入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编发的《诉讼监督案例选编》一书。几年来,他笔耕不止,先后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6篇调研论文。其中,他撰写的《职务犯罪预防的‘333’模式》的经验总结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刊物《方圆》杂志上刊载,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2010年撰写了《试析司法不公的评价标准》一文,在核心期刊《中国刑事法》杂志和《中国检察官》杂志上刊载,受到省、市院领导的高度评价。《两个证据规定》出台后,他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撰写了《刍议审查逮捕环节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构建》一文,入选了省检察院论文汇编,并在《检察日报》上发表。2011年3月,他其撰写的《试论指导性裁判案例的生成》一文,在南京大学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举办的“案例指导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 

  秉公执法,公正无私,作风严谨当表率。刁岚松同志无论在哪个科室,他都能克己奉公,秉公执法,既是战斗员,又是指挥员,始终如一日的战斗在执法前沿。2002年在查处熊某贪污一案中,为了查实犯罪嫌疑人熊某利用车辆维修,虚开维修发票的手段进行贪污,他四次到上海深入车辆维修站,在几十万份维修发票中一张张地翻阅和辨识,查微释疑,终于查实贪污事实,使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2002年至今,战斗在诉讼监督部门的他,承办和审查了近500余件民事、行政裁判和刑事报请逮捕案件,没有一起错案。刁岚松同志在审查逮捕环节中积极探索刑事和解方式,坚持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2009年即开始调研“逮捕必要性”问题,并撰写了《评“以捕促调”的妥当性—以程序价值为视角》一文,对有关问题作了充分论证,并得到上级机关的肯定。2010年,在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四大原则的基础上,经过依法认真、严格的审查,他建议对8名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这是我院历史上没有过的,这个数字也远远超过了我院10年来不予批准逮捕数的总和。在不予批准逮捕交付公安机关执行过程中,他创设了“两书”制度,即对于已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而不予批捕或者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开创性地实行“悔过书”、“保证书”制度,并形成了训诫、悔过、保证、帮教、回访等一系列保障性措施,既积极化解了社会矛盾,节约了司法成本,又确保了诉讼进程的正常开展。 

  立足本职,匡扶正义,服务大局强发展。2008年因工作需要,刁岚松同志被调整到侦查监督科担任科长,从事审查批准逮捕和诉讼监督工作,如何正确行使检察机关的逮捕权和诉讼监督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秩序服务成为他的工作目标。3年来,经他审查、承办的公安机关报请逮捕的案件300余件,批准逮捕380余人,有力地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嚣张气焰和破坏投资环境,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刑事案件。2010年12月,他在审查发生在郎溪中学新校区建筑工地李某、潘某某等七人为争抢建设项目辅助工程而聚众斗殴一案时,加班加点,仅用一天就予以批准逮捕。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扰乱招投标市场和建筑市场的犯罪行为,警示和遏制了潜在的犯罪势头。 

   埋头苦干、拼搏奉献,平凡岗位显身手。刁岚松同志工作以来,先后在本院反贪局、民行科、侦监科、预防办等多个部门工作。无论到哪个部门,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领域的工作,都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任劳任怨。能干事、干成事,2006年,在本院民行检察处在发展的瓶颈阶段时上任民行科长,为解决瓶颈问题,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突破口,狠抓案源,使民行科提请抗诉案件数当年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全年提请抗诉案件9件,跃进全市先进行列。个人也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受到领导的高度赞扬。2008年以来,刁岚松同志兼任本院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期间,他能够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和反腐败讲座并认真总结经验。3年来,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败讲座十几场, 受廉政教育达上万人余人。2次获得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1次获得先进集体的荣誉。 

  多年来,刁岚松同志身兼数职,不仅能够把自己承担的主要业务抓好,其兼任的业务同样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成绩的取得,不仅得益于他始终把工作和检察事业视为第一要务的工作态度,更取决于他能够埋头苦干、拼搏奉献的精神。“工作就要白加黑”、“五加二”这是他在嘴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责任编辑:zywglx]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