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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李春利

时间:2011-06-10 13:41:00  作者:刘振文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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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春利,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1月从部队转业后分配到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工作,在部队曾三次荣立三等功。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他怀着对党、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与热爱,恪尽职守,刚正不阿,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入党誓言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要求;他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做好规范化管理督察工作,为维护该院正常工作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而军人出身的他更是心系群众,始终把“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座右铭和人生信念,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几年来,他多次不顾个人利益,积极做好事、献爱心,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肇事逃逸,追你没商量 

  2003年10月,下班回家的李春利碰巧看到一辆摩托车将一骑自行车的老人撞倒后骑车逃窜。由于正值下班人流高峰期,路上行人较多,好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而李春利迅速掏出手机拔打了120电话并招呼围观的路人照顾伤者,然后纵身骑上摩托车向肇事者追去。待摩托车渐渐地接近肇事者时,肇事者也感觉到了有人追来,便加快速度猛窜。李春利凭借在部队练就的良好身体素质和驾驶技能,紧追不舍,一直追出五、六里路,最终将肇事者截获。肇事者急了,朝李春利喊道:“有你啥事,真是多管闲事。”李春利大声喝道:“我就是专门管闲事的,撞了人就跑就不行,我管定了。”随后硬是把肇事者扭送到公安部门,而伤者也因120救护车的迅速到来,得到了及时救治。事后,被救者乐陵市杨安镇北街村的李玉祥老人还自编了快板《好人李春利》,多次到检察院门口及附近演唱。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2008年正月初三,乐陵市丁坞镇闫美玉村村民孙炳明的儿子孙磊和妻子回德州上班。下午4点,孙磊两口从村口坐上了去乐陵车站的公交车。车到中途时,公交车上3名青年因琐事打了起来,孙磊看到其中一人被打的很重,便将他们劝开,闹事者忿然下了车。当公交车行驶到乐陵市中医院时,先前打架的两青年纠集了十余人分乘两辆出租车和三辆摩托车将公交车拦下,不由分说拽下孙磊和其妻子就打。正在孙磊被拳打脚踢之时,恰巧路过此地的李春利见状,大喊一声冲上前去,救下被围攻的孙磊夫妇,与歹徒搏斗起来。凭着一身部队练就的本领,李春利很快将领头滋事者制服,其余十多人见机逃窜。随后,李春利掏出手机拔打了110和120。在将滋事者交给赶来的110民警后,李春利又将被打倒在地不省人事的孙磊送往医院,并和孙磊家人取得了联系。而做完这一切,李春利没顾得上包扎一下被打肿的眼睛,便悄悄的离开了医院。 

  事后,孙炳明通过114电话查询、向110民警和120医护人员询问等多方查找后,终于查找到当时见义勇为、出手救人的是检察院干警李春利。2月13日是正月初七,也是检察院节后上班的第一天,7点多,还没到上班时间,孙炳明夫妇便手捧一面写有“见义勇为之楷模,除暴安良之公仆”的锦旗来到检察院,声称要感谢恩人李春利。在干警的带领下,孙炳明夫妇来到李春利面前,“扑通”一声跪到地上,含泪呼喊“恩人呐,俺可找到你了!”经过询问,孙炳明夫妇诉说了整个事件的经过。而在这之前,整个检察院没有一个知道李春利办了好事,甚至连他的朋友亲戚,他也没说。 

  帮忙帮到底,问题解决了才行 

  像这样的事例还很多,2010年秋天,李春利还曾在河边上救过一个寻短见的老人,经过了解,原来是老人因土地问题与村干部闹矛盾而一时想不开才做出这样的事。清楚了事情的经过后,李春利认为不能只劝老人打消自杀的念头,还得把他和村干部的矛盾调和好才行!想到此,李春利顾不上办自己的事,掏钱雇了一辆出租车,约上老人所在黄夹镇的一名熟识的干部和老人一起来到老人的村子。经过和村干部交谈,李春利了解了事情的起因是老人对土地调整的结果不满意,认为是村里欺负他,想上市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却赶上是星期天,懊恼之下才想自杀。李春利和同去的镇干部先是对老人进行了劝解,告诉他有事可以向政府反映但不能走极端,随后又对该村的做法提出了建议。最终老人和村干部都表示了相互了解,一场干群矛盾得以调和,一个自杀的悲剧得以避免。 

  生活上的好人李春利对待工作却是一板一眼,自到检察院后,长期从事规范化管理督察工作,“维护院章、院纪”是他常年恪守的职业准则,维护了良好的机关工作秩序,为促进规范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3月,乐陵市检察院做出了向李春利同志学习的决定。5月,李春利同志被乐陵市委授予“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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