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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长春:飞往藏区的雄鹰

时间:2011-06-20 15:26:00  作者:曾英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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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长春。

  我愿做一只鹰,在藏区的蓝天上翱翔,助藏区人民惩恶扬善;我愿做一个法律的守望者,在藏区的土地上巡逻,让公平正义在藏羌同胞中生根发芽,用忠诚和智慧为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添砖加瓦。

  ——摘自尹长春的日记

  五月的川东,日出似火红,而白雪皑皑的藏区壤塘上空却有一只雄鹰凌寒排云上。也许鸟通灵性,它象是专门来迎接这位舍小家为大家的援藏干部尹长春同志,并神性预见其将在壤塘有一番作为,为壤塘湛蓝晴空添几多美丽霞光。

  知难而进 进入角色快

  2010年5月,正是草长莺飞、杂花升树的好时节。在四川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尹长春同志第一个响应省委“千名干部人才援助藏区行动”的号召,踊跃报名,来到海拔3285米的壤塘,殊不知进入角色前面却有拦路虎挡道。

  他打掉第一只拦路虎是高原反应。

  壤塘是阿坝州的一个小县,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气温2.2℃—7.5℃,冬天特别冷,零下20几度,没电、没水,厕所封闭,晚上即便合衣而睡,也无法抵御这深入骨髓的寒冷。对于从小生活在气候宜人的岳池的他来说,极端低温冻得他苦不堪言。高原反应更是让他头晕目眩,步行时心跳加快,呼吸困难,嘴唇干燥裂皮,鼻腔充血,经常在半夜被逼醒,水土不服让他肠胃功能紊乱……可他默默地忍受着。一天、一星期、一个月……他数着日子,坚持着。即使在身体极度不适应的期间,他也坚持走访干部群众,了解风土人情、风俗习惯、藏传佛教知识和宗教政策,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很快融入了壤塘,进入援藏角色。到壤塘县检察院第三天就安排了公诉科案件评查工作,先后写出了《我到壤塘一天》、《我到壤塘一个月》、《我到壤塘三个月》等稿件,相继被相关媒体采用。各方面工作开始有序开展。

  到藏区后他打掉第二只拦路虎是思亲思乡之苦。

  藏区警力严重不足是个不争的事实,他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忙得在办公室吃完盒饭又继续工作是经常的事。

  每当深夜他忙完一天的工作,看着窗外飘飞的雪花,念着家乡的妻儿老小。母亲摔伤了,也不知伤得如何,房子装修到什么程度了?妻子累得成什么样子了?孩子的学习成绩咋样了?这些情绪纠结着他的心:对不起,母亲,自古忠孝两难全,原谅孩儿的不孝,对不起,妻儿,我没有尽到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你们受苦了……为了藏区的平安稳定,我不能回家。他抬起头,几滴热泪滑落下来……

  是啊,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为了藏区人民,作出牺牲的不仅仅是援藏干部,还有他们的家人。然而尹长春深知“打虎”进藏区,就应义无返顾的进入角色,把这颗赤诚的心和百多斤体重交给藏区百姓,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亲历亲行 办案表率好

  到壤塘后,尹长春干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其中两件尤为漂亮。

  第一件是退查案件。在到达壤塘后的第三天,他忍着极度的不适,安排了公诉科案件评查工作后,审查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和法律素养,他发觉该案证据不足,应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于是决定提交检委会讨论。在检委会上,他提出了的自己的看法和依据。由于对案件的充分研究和了解,他的建议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赞同。后来,该案经过两次退查仍然证据不足,经汇报州检察院,与公安局召开了联席会议,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已退回壤塘县公安局作撤回案件处理,待有新的证据或者有新的犯罪嫌疑人后再行移送审查起诉。

  第二件是出庭支持公诉2010年的“7.01”案件。该案有40余人参与打砸烧吾依派出所,打伤工作组人员,情况复杂,群众情绪激动,事态极其严重,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作为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尹长春出庭支持公诉义不容辞。

  开庭前,他连夜审查案件,查阅资料,屋外,寒风夹着雪花敲打着窗户,屋内,尹长春奋笔疾书,他深深地思考着:如何把惩治犯罪和教育群众结合起来,使庭审达到最佳效果……2011年4月19日上午10点钟,审判庭里座无虚席,旁听群众达六、七十人之多。庭审过程中,尹长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义正词严地指控了三被告的犯罪事实,同时,还当庭就该案进行了以案说法的法制宣讲:现在党和政府对藏区的政策非常好,牧民定居,三百示范工程,大骨节病防治等,无不体现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怀,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好生活,不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用正常渠道通过有关组织妥善解决,相信党和政府会处理好的。同时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党和政府、政法机关神圣不可侵犯,谁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我们一定要珍惜好、维护好现在这种安定、和谐的局面,把精力用在我们藏区的发展建设上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尹长春的话赢得了热烈的掌声。被告人认罪伏法,深感后悔;旁听群众受到了一次现实而深刻的法制教育。 

[责任编辑:zyw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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