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到案发地取证
“原以为已经过了这么久,我不说,谁会知道呢?没想到还是被检察官给查出来了。现在我没啥说的,我认罪,希望能给我宽大处理。”这是不久前在河南省禹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庭上,被告人孙龙克的最后陈述。
今年4月,禹州市检察院受理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孙龙克涉嫌抢劫一案,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认定孙龙克于1999年2月先后两次伙同王朝领、孙金伟、马军生在乡间公路上抢劫作案,劫得摩托车两辆,同案犯均已获刑。据此看来,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案件,可承办人在细致的阅卷审查中发现,除了证实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之外,同案犯王朝领的一份供述中提到孙龙克还曾与其共同抢劫了本市文殊镇一户人家的牲口。对这起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案件,目前只有王朝领笔录这一份孤证,但既然有了犯罪线索,就不能放纵不理。抱着这样的信念,承办人前往法院查阅并复制了王朝领等人系列抢劫案的全部卷宗,果然,在孙金伟和马自召的供述中也找到了关于孙龙克参与文殊镇抢劫案的蛛丝马迹,而且法院判决书对这几名同案犯的此次犯罪已作认定。对孙龙克究竟是否参与了文殊镇抢劫,显然有进一步查证的必要。
在做了充分准备后,承办人员提审了孙龙克。对检察官的提问,孙龙克反反复复只有几句回答:“我只抢了摩托车,没抢过什么牲口,真的没抢过!他们(同案犯)说我干了都是在陷害我。”尽管孙龙克的否认语气坚决,检察官仍然注意到了一丝可疑的迹象:在第一次回答之前孙龙克曾有过短暂的沉默,回答时眼神有些慌乱。这次讯问虽未取得实质进展,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已经受到震撼,其欲盖弥彰的辩白更坚定了检察官追查真相的决心。
正面攻不下,承办人决定迂回进攻,他们迅速前往王朝领服刑的监狱对其进行提审。王朝领详细交代了关于文殊镇抢劫案的具体情节,证实孙龙克既参与了作案前的预谋,又在入室抢劫农户牲口过程中持刀对被害人进行了威胁。提审结束,承办人又赶到案发地勘查现场,询问被害人。据被害人辨认,在案发当晚那几个入户抢劫的人中,持刀威胁他及家人的,就是孙龙克。根据以上证据情况,公诉科进行了集体研究,一致认为,即使没有孙龙克的供述,现有证据也足以认定其参与实施了此次入户抢劫。随后,公诉科就孙龙克的3次抢劫犯罪事实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庭审开始了,面对指控,孙龙克起初还强作镇定,对文殊镇抢劫一事仍以那套遭到诬陷的说辞进行辩解。随着庭审的进行、证据的展示,他渐渐慌乱起来。在最后一份证据出示后,审判长的声音响起:“被告人有无异议?”孙龙克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才详细陈述了他在文殊镇入户抢劫的经过,并道出了本文开头的那番话。随后,法院认定了被告人孙龙克3次抢劫的犯罪事实,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冀晓波 魏红娇 韩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