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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疑点

时间:2006年09月22日  01时38分   作者: 朱庆林 金松 苏兴民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办案人员在讨论案件

2006年5月19日一大早,吉林省东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长、省“人民满意检察官”赵永春照例提前一个小时去上班。刚走出楼门,手机响了:“赵科长,我有案子想问问你,早饭吃完了吧?”赵永春听出是镇公安分局主管刑侦的周局长,笑着说:“你还管我吃不吃饭呐,我刚出门,有案子你就说。”

“同居男友抢劫后潜逃,女友也跟着走了。逃跑途中,女友把其抢来的戒指卖了,构不构成销赃罪?”

“销赃罪起点是2000元,戒指要是达不到这个数就不构成犯罪。”

“明知男友抢劫却不说,事后又跟着一起逃,构不构成窝藏罪、包庇罪?”

“虽然她开始不说,但后来还是向民警如实说了抢劫者是他男友,而且潜逃场所也不是她提供的,这两个罪也认定不了。”

“那我们就放人了。”

“先别急,我们去看看案卷。”赵永春隐约感到此案并不是电话里说的这么简单,从不对案件轻易下结论的他,有心要提前介入此案的侦查。赵永春与同事赶到公安分局时,周局长已经在门口等着了。和赵永春合作多年,对他的负责精神、侦查能力、法律素养,周局长历来十分佩服。听说赵永春要来看卷,他的心立马就踏实下来。

据案卷记载,去年12月30日上午9时许,高金良蒙面来到与其同居的樊立萍做保姆的何某家,持菜刀将樊立萍和何某逼住,用电线将两人捆绑后,抢走现金350元、一部手机、一枚白金戒指及香烟等物,涉案总价值3000余元。

合上案卷,赵永春心中已浮起5个疑点:高金良说他不知道樊立萍就在何家打工,可东丰镇这么大,这种巧合发生的几率实在太低了;自己的同居男友进了屋,即使蒙着面攀立萍也应该能认出来,可她说没有,这不合常情;身为保姆,樊立萍听到敲门声,也不问清是谁就开门,这也不正常;同居男友作案,作为女友在整个过程中一句话不说,很难让人相信她事先毫不知情;樊立萍在家乡有丈夫、孩子,如果不是共犯,何苦抛家弃子,与同居才一个月的男友潜逃?

听了赵永春阐述的5个疑点,周局长当即决定调整主审人员,对高、樊二人进行重新讯问。讯问中,主审人员看准时机,把5个疑点作为“重磅炮弹”接连发出,樊立萍一句也答不出,低下头长久无语,再次抬头时已经泪流满面,终于开口说了实话。原来,自从和高金良同居后,樊立萍对高挣不到钱很是不满,俩人为此没少争吵。去年12月28日,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中,高金良说:“我是挣不来钱,实在不行我去抢,就去你打工的这家行不?”樊立萍想起自己的雇主卧病在床,去抢劫不会有危险,就同意了。

检察官细心严谨的审查,确保了法网恢恢。今年9月5日,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高金良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处樊立萍有期徒刑十年。

(朱庆林 金松 苏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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