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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记者证是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时的合法身份证明,是基于便利工作而设的。然而,在有些地方,记者证的拥有与使用已显变异。
一日乘车,两名乘客的言谈举止引起笔者注意。其中一人掏出一本记者证,向另一人炫耀,“咱这个小本本可是货真价实的,网上都能查到。有了它确实方便,许多路段不用交过路费不说,好多事情也可以轻松摆平。”他接着感喟,“我一哥们儿,自己名字还写不利落呢,随身也揣一本记者证,时不时地‘亮’那么一下……”
这样的事虽不普遍,可也的确反映出个别新闻单位对记者证管理存有疏漏,不够规范。现在,有的媒体在聘任特约记者时,不是严格按照从业规定,审查待聘者是否具有真才实学,是否具备从事新闻职业的条件。
记者证在合格记者手中,有助于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激浊扬清。而一旦它明珠暗投,不仅有损媒体的公信力,还会给自身埋下法律和经济方面的隐患。
在君王时代,皇帝有时好将黄马褂赏赐下人,受赏者穿上黄马褂,往往得意忘形,遂致为所欲为,无人敢说,无人能管。由个别人所持的记者证,隐约可显“黄马褂”影迹。我们不能允许记者证成为“黄马褂”。尽管国家新闻主管部门三令五申要加强记者证管理,纯洁新闻从业队伍,积极推行不少的规范性举措,但从目前来看,工作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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