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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批判中探寻刑事诉讼的本土化之路
——评《现行刑事诉讼制度:检讨与完善》一书

时间:2006年10月29日  00时20分   作者: 王松苗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像今天这样重视程序正义。在人权入宪的法治背景下,大批冤假错案的发生让我们、让一切理性的司法实务部门的同志都陷入了一种反思:这些问题仅仅是因为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的吗?往深层追究,有没有根上的原因特别是法律规定本身的不合理性带来冤假错案的不可避免?质言之,修改执行十年的刑事诉讼法真的符合程序正义的标准,并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吗?弄清这些问题,对眼下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探求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本土化之路,无疑具有前沿性的价值。而实务部门发出的声音,往往具有穿透(法治)天空的力量。

然而,纵观当下的刑事诉讼制度研究成果,虽然不乏真知灼见,但更多的还是人云亦云;虽然也不时地闪现出理性的光辉,但更多的还是情绪性的宣泄;虽然偶尔也能闻到一些本土化的气息,但更多的还是保留有“西方范式支配”的痕迹。这些因素综合作用,导致了当下的刑事诉讼法屡遭诟病。因此,要使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得到合理修改并在法治实践中发挥理想功能,借鉴和移植西方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固然重要,但是如何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传统与现实,做好本土化工作,使其能够真正被司法机关和广大民众所理解、所接受,无疑更加关键与迫切。因为说到底,任何法律乃至某一项具体的法律制度,无不是特定历史、经济与文化相互作用的内生物,或者说是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它源于自发演进,而非外部建构。

以这样的眼光来观察江苏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乐平先生等几位实务工作者编著的《现行刑事诉讼制度:检讨与完善》(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10月出版),不由得让我眼前一亮。首先,从本书的研究目的看,与单纯的学理研究不同,作者更加侧重于探讨和解决我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存在的诸多“中国问题”,梳理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中国本土化脉络。如书中的“我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国外司法独立的比较研究”、“检察监督原则的问题及其反思”、“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与无罪推定的比较”、“严禁刑讯逼供与非法证据排除关系探讨”等等,无不彰显出作者探寻本土化之路的良苦心思。

其次,从本书的编排体系看,与其他相关著述的一个显著区别是,本书严格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框架,分成四编,沿着刑事诉讼的客观逻辑,从探讨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原则等基本问题出发,认真研究了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从某种意义上讲,与其说这是有关刑事诉讼法学的一本专著,不如说这是有关刑事诉讼法典的一部“疏议”。

第三,对于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本土化问题,本书提出了自己的对策。如对目前学界颇有争议的检察制度,作者分析认为,我国的检察机关与西方相比,存在两大显著特征:一是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优越,二是法律监督的理念根深蒂固。这足以表明我国的检察机关无论是在形式还是在实质上均已远远超越了单纯的公诉机器的范畴,理应成为以维护国家利益为根本使命、与国家审判权相对应、与带有司法程序性的权能相匹配、以制衡其他公权力为主要功效、以公诉权、司法弹劾权、诉讼监督权复合而成的法律监督权为主要职权的特殊国家机构。对于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保障问题,作者主张建立律师的刑事辩护豁免权制度,保障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时享有言论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以顺应国际潮流,真正贯彻“无罪推定”的司法理念。

第四,本书收集了相当齐全的国外立法资料和国内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作者的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使得其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本土化改造具有说服力和可行性。

除了内容上的详尽科学以外,这本书能够吸引我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形式上的体系新颖,深入浅出。与很多学术著作从概念到概念,从理论到理论,从国内到国外的表述不同,本书扬长避短,采用了一个新颖的体系,这就是先进行法条概览——把法律、法规甚至部门规定分门别类地一一列举,查阅方便,一目了然,省了我们这类懒人的许多功夫;接着进行比较研究——让我们在古今中外的法律制度对比中,从作者的批判与反思中,形成自己的判断;然后再水到渠成地说起立法完善——作者没有满足于批判和宣泄,而是提出了很多理性、建设性的意见。比如,刑诉法的目的到底是保护“人民”还是保护“人权”?一字之差,背后的含义及其彰显的法治理念却迥然有别。这种潜藏功底的咬文嚼字,对于正在讨论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无疑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问题是,立法者包括一些学者以为然否?这个悬念,也使我们对本书充满了期待。

任何作品都不可能是完美的。何况刑事诉讼法不仅是实践之学,也是理论之学,几个人的理性总是有限的,作者在书中提出的一些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在思考的深度上与大家的权威著述还有些距离,行文造句也难免留有小恙。但是,瑕不掩瑜。假使实务部门的每一位工作者都能像乐平君一样,以自己的司法实务为研究平台,从我国法律实施的现状与问题出发,由下而上检讨和修正我们的某些不切实际的理论和制度,哪怕其功效只是浪花一朵,但只要持之以恒,也可汇流成海,共同推进我国未来法治建设的璀璨辉煌。

我坚信,我没有走眼。在未来的岁月里,我看好本书的前景,更看好作者的潜质与未来。

(作者为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本文摘自《现行刑事诉讼制度:检讨与完善》一书序言,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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