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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中区:建立“移动检务信息平台”

时间:2006年11月02日  01时15分   作者: 孔繁平 卢金增 王加利 周波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 孔繁平 卢金增 通讯员 王加利 周波) 今年5月,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借鉴政府机关的“移动政务”的先进经验,创建了“移动检务信息平台”,该平台借助无线通信的全网功能,将移动、联通、电信、网通的众多用户吸纳集中,建立组群,以互联网为终端,通过短信实名,发布和接收相关信息,实现检察机关与社会及内部之间的信息互动。经过两个月的筹备,该平台正式开通运行。

该院通过短信平台主动与当地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服务所加强交流与联系,强化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及时掌握部分案件的案情、判决结果和当事人的态度,将他们认为法院判决有误的案件线索提供给民行部门,以此建立稳定的民行申诉案源渠道。

今年国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晨8点,该院民行科黄科长准时走进办公室,打开电脑熟练地输入民行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短信平台的接收信息界面。一条王律师发出的信息映入眼帘:“张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当事人现有新证据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供,新证据是否可以作为提请抗诉的理由?”

得知这一信息后,黄科长立即拨通了王律师的手机号码,告诉王律师,按照检法两家会签的《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暂行规定》,可以受理案件,证据的确属实的话,可以向区法院发检察建议启动再审。

当天,该院民行科受理了此案。承办人员经审查认为,这份新证据如经庭审质证,有可能推翻原审判决。该院随即向区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得到区法院采纳,此案再审后获改判,张某的人身权益得到维护。

建立“移动检务信息平台”后,利用该平台的短信功能,该院还将有关会议通知、重大活动安排等及时传送至外出干警手机上,以保证外出干警能实时接收院里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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