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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谷城:中学校长大肆受贿被判十一年

时间:2006年11月18日  00时28分   作者: 靳峰 王祖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靳峰 王祖军) 学校校长财迷心窍,在任职期间收受各类礼金、好处费共计28万元,因而断送了前程。11月15日,湖北省谷城县第一中学原校长刘大志因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10月,武汉华枫电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张某得知谷城一中准备建语音教室,多次找到时任该校党委书记、校长的刘大志游说。同年11月的一天,张某将1万元现金送给刘大志。当年12月,谷城一中与张某签订了标的为50万余元的语音教室安装合同。1999年11月至2005年6月,刘大志在校园网络工程、教师住宅楼工程、铝合金安装工程及图书购销中,收受他人贿赂10起,共计人民币28万元。案发后,司法机关已追缴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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