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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王泓毓 王筱文) 村会计本该为村民精打细算管好每一笔资金,但河南省获嘉县城关镇东关村原会计张海江却将手伸向了自己所管的村集体现金,先后4次贪污现金14.7万元,14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21.84万元。经获嘉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将张海江提起公诉,11月16日,获嘉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张海江是获嘉县城关镇东关村的会计,从1999年4月到2004年4月,先后4次采取冒充别人的名字取款、收入不记账等手段贪污公款计14.7万元。从1998年2月到2005年2月期间,张海江采取收入不记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14次侵占公款计21.84余万元。他甚至将自己的看病款、手机电话费等违规报销,非法占为己有。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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