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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勾结盗窃钢铁上千吨
四川成都特大盗窃案一审宣判 三十名被告人领刑

时间:2006年11月18日  00时28分   作者: 谷萍 朱大全 周国威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30名被告人法庭受审

在近两年的时间内,上千吨“馒头铁”(生铁块,形似馒头)、钢板、精矿粉等物资被盗窃者们用大货车堂而皇之地载着,大摇大摆地驶出厂区途经的六道大门,厂内的经警、巡逻、护卫们不仅“视而不见”,并且还“有条不紊”地配合开门放行了这些没有出门条据的大卡车,价值数百万元的生产资料就这样流失了。

俗话说“家贼难防”,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成钢公司”)内的多起盗窃案就再次印证了这一说法,因为实施盗窃的人就是由经警队员、护卫队员和该公司的巡逻队员组成,他们与社会人员相勾结,对其所护卫的公司物品进行大肆盗窃。

11月1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对涉案人员达30人的内外勾结盗窃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公司财物的特大盗窃案进行一审宣判,郭万里等21人被以盗窃罪判处十五年至十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5.4万元不等的罚金,另有两名被告人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四年零六个月;7人被以收购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热闹非凡”——如蚂蚁搬家的盗窃

攀成钢公司总占地面积达7000余亩,其中北料场上的“馒头铁”、废钢、精矿粉等生产原材料堆积如山。从2003年开始,这里变得闹腾起来:夜深人静时,装卸机轰轰作响,“馒头铁”、废钢、精矿粉被装上内转车或由厂外开进的“康明斯”牌大货车;而一般只能在厂区内开的内转车一时间竟变成了“越野车”,一溜烟直跑到了彭州、广汉等地“送货”;那装满了“馒头铁”的“康明斯”牌大货车也加盖上篷布,不经过任何手续就“运货”出厂。

参与盗窃的人身份也是五花八门:郭万里,攀成钢公司保卫部护卫大队队员;陈西平,攀成钢公司保卫部工人;孙太轩,攀成钢公司保卫部经警队员;唐俊,社会无业人员;卿桃,农民、内转车司机;刘小英,攀成钢公司质管处工人;刘荣勇,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白江区分局工作人员;杨洋,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容局工作人员,还有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农民和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

此次攀成钢公司被盗案共涉及7宗案件50余人,前期已有十余人被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该区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和收购赃物罪判刑;而13日宣判的案件为最后一起,也是涉案人员最多——共有30人;涉案物资和金额最大——共计盗得生铁、钢坯、钢板、精矿粉等生产资料1160余吨,价值152万余元。据公诉人介绍,攀成钢公司被盗物品大部分未被追回,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畅通无阻”——“护卫”开门揖盗

在成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宗30人的大案中,记者作了一个粗略统计,仅在2003年初至2004年5月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攀成钢公司经警队员、护卫队队员和厂巡逻队队员郭万里等17人与13名社会闲散人员相勾结,先后18次进入厂区盗走该厂生铁、钢板、精矿粉等生产资料。

在共谋作案中,攀成钢公司保卫部护卫大队、经警中队、巡逻中队17名涉案人员不仅放弃护卫、巡逻职责,放弃对出厂物资的盘查,而且积极内外勾结,里应外合,将企业资产当自家的私产,想拿多少就拿多少,每次作案几乎都是用大车装货,明目张胆地从各个出入口进出。据公诉人指控,案中参与盗窃价值最大的是攀成钢公司护卫队员郭万里,共作案7次,与同伙盗得价值107.6万余元的物资。

见厂里面的人“发了”,外面的人也坐不住了。2004年5月至7月间,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白江区分局工作人员刘荣勇、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容局工作人员杨洋伙同攀成钢职工刘跃刚、陈万碧、农民郑洪刚先后交叉作案,共同盗窃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分厂生铁,其中,刘荣勇参与盗窃作案4起,涉案价值近35万元,其余4人参与盗窃生铁的价值也在15万元到24万元不等。

虽然这伙人的“胃口”越来越大,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2004年9月起,成都警方出动大量警力,将大肆偷盗攀成钢公司原材料的50余人先后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示

内部管理不善引发盗窃大案

此案破获后,影响巨大。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成都市检察机关在该案的公诉过程中,对案件进行准确定性,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办理。在办案的同时,检察机关也发现该国有企业内部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企业对内保工作未引起重视。其保卫部门是作为普通二线单位看待,组成人员以普通工人和一线生产岗位淘汰分流人员居多,基本上没有进行严格的素质选拔和技能测试就进入了保卫部门。进入保卫部门的人员也未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保卫人员缺乏严格自律、认真履职、遵纪守法的意识,当公司外部人员将黑手伸向企业时,保卫人员也随之沆瀣一气,开门揖盗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次,打击不力以致养痈为患。此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保卫人员中,就曾有被发现偷盗公司物资的行为,但是却仅仅作内部处理,没有依法依纪查办,从而产生小偷变大盗的后果。

基于这些分析,成都市检察机关建议公司对保卫部门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同时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其次,公司内部要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系渠道和案件移送制度,对各种盗窃、侵吞公司物资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处理,绝不能姑息纵容,内部消化了事。第三,要加强对公司原材料的管理,在使用原材料进行生产的过程中严格履行手续,防止原材料的非正常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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