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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 医院院长受贿36万获刑十一年

时间:2006年12月09日  00时54分   作者: 沈义 牟伦祥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沈义 牟伦祥)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杨斌在负责该院迁建、购置医疗设备时,收受贿赂36万余元,11月28日被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杨斌于1993年8月开始担任云阳县人民医院院长,并于1999年12月担任该院搬迁领导小组组长。1998年,云阳县一家建筑公司承建了该院门诊部工程,工程结算价为220余万元。之后,这家建筑公司经理先后将9万元“感谢费”送给杨斌。2002年,重庆一家医疗设备公司经销员王某得知云阳县人民医院要买CT机,便找到杨斌推荐本公司产品。生意做成后,为感谢杨斌,王某先后送给其12万元。此外,杨斌在该医院购置中央空调、进行水电设备安装等过程中还收受他人贿赂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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