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晓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检察院近日顺利通过考评组验收,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至此,枣庄市检察机关全部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其中峄城区检察院已连续11年保持这一荣誉。枣庄市检察机关着力打造素质高、作风硬、形象好的检察队伍,全市检察队伍17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邮编:100040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Copyright 2001-2006,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