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刊号 CN11-0187  邮发代号 1-154 检索 高级检索 往期回顾
一至四版
要  闻 综合新闻
人  物 法案追踪
观  点 实  务
法律生活 军事法制
编读往来 法律图书
社会新闻 环  球
婚恋家庭 专  版
视  点 信息快车
精品专栏
社会万象 法制进行时
法治纵横 新 拍 案
新 闻 眼 特别报道
周三评论 每周观察
每月双星 中国执法者
声若蚊蝇 周一聚焦
首页>>一至四版>>法案追踪>>本页

重庆:一黑社会组织7名成员被判刑

时间:2006年12月23日  00时20分   作者: 沈义 王茂刚 彭静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王茂刚 彭静) 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提起公诉的陈文波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日前开庭,该市第五中级法院分别判处该团伙7名成员死缓、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陈文波指使姚国芳先后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以陈文波、姚国芳为组织、领导者,以杭井源等人为骨干成员,有多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团伙收取大巴经营者和出租车经营者“保护费”7万多元,并对10余名在南坪长途汽车站拉客的綦江出租车司机采取威胁、追赶、殴打等手段进行驱赶,还实施了故意杀人等8起犯罪活动,致使1人死亡,2人轻伤,10辆出租车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万余元。出租车司机敢怒不敢言,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邮编:100040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2001-2006,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