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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检察长 丁正红
近三年来,江苏省江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两度审议我院民行检察工作,为我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并帮助我院解决了一些棘手问题。我们认为,主动要求人大审议专项检察工作是我院接受人大监督的好途径,有助于人大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并帮助我院克服困难。
2003年,主任会议第一次审议我院民行检察工作。在前期调研中,主任们发现,部分法官对检察院聘请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检察联络员,来拓宽案源的做法很不理解,客观上也让担任检察联络员的律师们心生顾虑。为此,该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专门组织代表耐心细致地向法官们解释该项工作,同时通过与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座谈,宣传了做好检察联络员的重要性,打消了他们的疑虑。在审议我院民行检察工作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院的做法再次表示支持。
民行案件的案源拓宽后,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我院在办理申诉案件中发现,申诉案件办理时间太长,当事人对此颇有怨言,为此,我院民行检察部门探索用检察建议的方式启动民行申诉案件再审程序,但是实践起来如果法院不认同,该项工作也很难开展。
今年,主任会议再次审议我院民行检察工作之前,我院向人大提交了通过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相关依据,人大常委会对此非常支持,多次找法院协商推进。今年6月,在人大的主持下,我院与法院正式签署了《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确立了“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法院必须再审”的原则。今年以来,我院共提出8件再审检察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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