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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撑船帮人渡河 船翻人亡被判徒刑
被告人获死者家属谅解以劳代赔

时间:2006年12月27日  02时35分   作者: 珍建 江林 杨平 刘德华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珍建 江林 杨平 特约记者刘德华) 撑船帮人渡河,却因过失导致船翻人亡。热心的四川省简阳市农民蔡水根因过失致人死亡罪,12月19日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12月22日,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简阳市检察院检察官的监督和主持下,蔡水根向被害方作出了每年农忙时节给予一定劳务补偿的书面保证,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

蔡水根平时常撑小船在河中捕鱼。今年9月24日晚9时许,村民黄某请求蔡水根撑船把在河对岸打工的李某等6人接回家。热心的蔡水根欣然同意,李某等3人先行上了船。孰料,蔡水根撑船到达距离河岸约100米时,因船小、天黑且水流湍急等原因,船底触碰沙石而进水,不习水性的李某等3人过于慌乱致使船体颠覆。尽管蔡水根全力施救,但李某等3人还是溺水而亡。案件发生后,当地几十户村民联名给司法机关写信,反映蔡水根长期热心助人,希望能对他从轻处罚。被害人家属考虑到蔡水根是无偿帮忙且家庭困难,不仅没有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反而请求司法机关不追究或从轻追究其刑事责任,只需今后帮忙干点农活作为补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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