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泽海) 在2007年新年来临之际,福建省华安县检察院对节日廉政宣传早动员、早部署,该院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同时提出节日期间不准接受宴请、红包、有价证券及礼物,不准向有车单位借用车辆外出旅游以及接受旅游及娱乐活动安排,不准公车私用,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参与聚众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等“五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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