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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无罪获国家赔偿
湖南省涟源市法院原副院长谭世斌被恢复名誉

时间:2006年12月27日  00时01分   作者: 黄建良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建良) 湖南省涟源市法院原副院长谭世斌2001年在任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保护伞”错误关押292天。2004年8月5日,娄底市中级法院依法赔偿了谭世斌1.6万余元,并将赔偿情况向涟源市委政法委和涟源市法院纪检部门进行了通报,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2月14日、15日,记者先后来到双峰县和娄底市采访,了解到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2002年,娄底市公安机关在涟源破获了一起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本报2002年10月7日曾作报道),其成员多达190余人。时任涟源市法院副院长的谭世斌的表亲刘小平(另案处理)是该组织的第二号头目。谭世斌所谓保护伞的“事实”就是因刘小平而起的:2000年4月,涟源市法院发布公告,对破产的涟源市绉纹纸厂固定资产进行整体公开拍卖。刘小平等5人分别如数交付了200元报名费和5万元定金后,取得了拍卖资格。此后,由于纸厂隐匿财产等原因,法院不得不中止拍卖。考虑到原来已经购买该厂门面经营户的利益,法院同年10月再次发布公告,将整体拍卖变为分开拍卖。这一决定激起了竞拍者的反感。法院做通了其他竞拍者的工作,刘小平则坚持要求“按原公告要求办事”。2001年3月,谭世斌因与刘小平有表亲关系,在向院长申请回避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多次召集法院经济庭庭长和破产清算组负责人与刘小平一起协调未果,谭世斌便提出“赔偿5万元给刘小平算了,拖下去是个麻烦,耽误了拍卖”。他把这个想法报告给出差的院长,得到了院长同意。至此,拍卖纠纷告一段落。

2001年4月,以湖南涟源市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谭和平以及刘小平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案发。同年10月,身为涟源市法院副院长的谭世斌因为“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被羁押292天后才被“取保候审”。娄底市检察院将此案交由双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03年底,双峰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定谭世斌的行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一审宣判无罪。检察机关虽然对法院一审程序提出抗诉,但对一审判决的实体没有提出异议,娄底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2004年8月,娄底市中级法院依法赔偿了谭世斌1.6万余元,并将赔偿情况向涟源市委政法委等部门进行了通报,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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