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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课一书一警示”筑牢青春防线
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新模式

时间:2006年12月27日  00时01分   作者: 沈义 徐松 余显波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我父母成天打牌赌博,不过问我的学习,有时连我的生活费没了也不管,我该找谁去啊?”

“放学后有人在路上拦住我要钱,我该怎么办呢?”……

近日,在重庆市黔江区石家中学,和煦的冬日映红了一张张稚嫩的脸庞。一群初二学生围住前来上法制课的黔江区检察院青少年特别办案组的检察官梁利金和任莉,聆听检察官给他们指点迷津。

这是黔江区检察官送法进校园,与学生谈心的一个场景。

近两年来,黔江区检察院实施以“三课、一书、一警示”为主要载体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程,探索出检校联手预防犯罪的“黔江模式”,开拓了一条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途径。

12月4日,黔江区检察院获得2005年度重庆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这是该院继2004年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重庆市优秀青少年维权示范岗”后,再次获得的一项殊荣。

上好“三课”,播撒法律种子

“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如何杜绝社会恶习的干扰?怎样远离网吧的毒害?”

2005年4月,一堂紧扣学生身心特点的特别教育讲座结束后,掌声在黔江区民族中学礼堂经久不息地回响。这是黔江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再方走进校园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第一堂课。

课堂上,杨再方用鲜活的个案和事例,讲述了中学生在学习、生活及社会活动中应了解和掌握的基本法理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如何正确地处理矛盾纠纷,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据了解,从2005年春季开始,该院的检察官们就分赴区内各中学,结合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给中学生上好“三课”:一是普及性警示课。定期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给在校生上一堂普及性警示课,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二是学前法制课。每年秋季开学之初,针对初、高中入学新生,着重选取在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和有关法律知识,给新生上好一堂学前法制教育课。三是毕业守法课。每年初三和高三学生毕业前夕,进行一次普法教育,使毕业生绷紧“法制弦”,防止一些未能升学学生混迹社会,造成社会危害。

编好“一书”,呵护青春幼苗

黔江区检察院组织专门力量编写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乡土教材,并纳入教学计划,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指导性范本。

2006年3月,该院与区教委联合编制了未成年“必读本”《远离犯罪——奔向灿烂的明天》一书。该书结合当前社会现状和本地实际,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刻剖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并提出预防对策。在此基础上,该书还呼吁社会、家庭、学校携起手来,共同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责任,切实做好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

办好“警示窗”,筑牢警戒线

“生命本是一段旅程,唯有意义的便是在青春时光中走好自己的路。当我们都白发苍苍时,才来回眸青春路上拉向远方的歪斜的脚印,那就晚了……”这是一封来自高墙内的忏悔信,读后感人泪下。

去年以来,黔江区检察院牵头与区教委、区看守所联合开展了“走进高墙”活动,即组织学生走进看守所,与高墙内的失足青年对话,让每一个学生经受了一场心灵的洗礼。此外,黔江区检察院每季度都要为各中学编发一期“警示窗”,他们将每一季度当地青少年违法犯罪动态和趋势,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制作成宣传画,发放到各学校,再由学校负责张贴在专设的“警示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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