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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差学生不应成“制度替罪羊”

时间:2006年12月27日  00时19分   作者: 何勇海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将不会受到重点大学青睐。25日,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杨贵仁表示,今后将把中学阶段学生体质健康情况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连续两年或者几年学生体质健康下降的省份,要调整其重点高校招生的指标。(12月26日《京华时报》)

应该承认,我们的学生体质差是不争的事实,我们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却培养出了不少“胖无力”、“豆芽菜”,的确应该“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但看看华罗庚、陈景润的事迹就知道,体质差并非成不了社会精英,体质差者也有权利接受高等教育。

学生体质差原因多多,既有与生俱来就体质弱的因素,也有因经济拮据而吃不好穿不暖、营养不良的因素;更有教育制度本身有重大缺陷,没有从根本上解放学生身心负担的因素,而后者恐怕是造成众多学生“手无缚鸡之力”的罪魁祸首。

本来,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健康人格,健康人格自然要以健康体质为基础。然而,由于我们传统习惯和一些固有的评价机制未变,应试教育依然在教育阵地横行无忌,为追求升学率,很多学校剥夺了学生获得充分锻炼的权利,体育课名存实亡,运动器材严重短缺,如果从小学到高中能把所有的体育课上足上好,学生的体质会那么差吗?

可以说,学生“手无缚鸡之力”,主要并不是学生之过,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体制之弊端造成的严重后果,岂能只让学生吃药?又凭什么拿体质差的学生当制度的“替罪羔羊”,从而剥夺人家上重点大学的权利?不从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根源上解决“短视问题”,不从教育评价管理等制度上解决“教育弊端透支学生的健康”问题,不将体育与学校教育质量挂钩以保证体育课不再沦为可有可无的“花架子”,不让教育主管部门乃至学校领导、教师在重视体育不力等方面付出一定代价……只以“减少重点大学的招生”的条条框框来剥夺体质差的学生上重点大学的权利,不仅枉然,而且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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