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一些法律的修改牵动了人们的心;2006,一些法律的施行影响着人们的衣食住行。在新年的第一天,让我们一同回顾这些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一同感受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脚步。
据新华社电,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共审议了24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草案,通过了其中的15件。特此编发,以飨读者。
审议通过的法律案
■宪法类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从1986年开始酝酿、历经五届全国人大。
■行政类
2.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通过,护照办理时限由原有行政法规规定的30天减为15天。
3.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案),2006年10月31日通过,该修正案规定,银行业监管机构在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时,可以对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刑事类
4.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通过。该修正案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是贿赂犯罪的主体。
5.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案),2006年10月31日通过,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类
6.义务教育法(修订案),2006年6月29日通过,该法第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7.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2006年12月29日通过,该法突出体现了“保护未成年人优先”原则。
■经济类
8.审计法(修订案),2006年2月28日通过,加强了人大常委会对审计的监督。
9.合伙企业法(修订案),2006年8月27日通过,增设了有限合伙制度。
10.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通过,该法重新界定了企业破产清偿顺序,职工工资不再优先,同时还首次规定了金融机构破产事宜。
11.反洗钱法,2006年10月31日通过,该法确立了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制度。
■农业类
1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通过,为百姓把好“入口第一关”。
1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10月31日通过,旨在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他
1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6年4月29日通过。
15.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2006年10月31日通过。
审议中的法律案
1.2006年6月24日,反垄断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2.2006年6月24日,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3.2006年8月24日,禁毒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4.2006年12月24日,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二次提请审议。
5.2006年12月24日,企业所得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6.2006年12月24日,物权法(草案)第7次提请审议。
7.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
8.2006年12月2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通过。
9.2006年12月2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通过。
(789均被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