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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把商业贿赂行为纳入企业信用档案

时间:2007年07月12日  01时49分   作者: 徐盈雁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徐盈雁) 把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行为及时录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重要内容,这是工商部门治理商业贿赂的一大举措。

记者今天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去年以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据统计,2006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9086件,向司法机关移送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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