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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基层干警密切关注两个文件

时间:2007年07月12日  02时13分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中纪委《八项禁令》和“两高”《意见》出台后,记者近日走访了福建省的云霄县、石狮市和尤溪县检察院,发现基层检察干警对这两个重要的反腐败文件极为关注。

“《八项禁令》对基层干警触动很大。”云霄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亚明告诉记者,该院召开了动员大会后,一名干警放弃了买车的想法,并向纪检组说明了情况。

这名放弃买车计划的干警说了他放弃的缘由。他的一个远亲买了新车,原有的“二手车”要出售。“但这个亲戚曾经承建了我们单位办公楼的部分工程。不买,是为了避免‘闲话’。”他解释说。

“《八项禁令》条条都是‘高压线’,在石狮市这样一个市场经济意识浓厚,私营经济高度发达的地方,如果干警不严加防范,就很容易‘触线’。”石狮市检察院纪检组长陈国兴说。

陈国兴欣慰地告诉记者,在对照《八项禁令》自查自纠中,该院没有一名干警有所列禁止行为。“别说买房买车,就是办红白喜事,领导和干警都要向院里报告。干警要出国出境,在院里就要过五个关口。”这个制度已实施多年。记者在该院纪检组看到一名干警买房的申报内容——“买房总价款:70万元;资金来源:卖旧房+按揭+亲属借款”。

“《八项禁令》的出台,对我们办案有指导意义,而‘两高’《意见》对十种权钱交易行为进一步明确,更有利于我们及时查处各种新类型受贿犯罪活动。”这是尤溪县检察院反贪局一名干警对《八项禁令》和《意见》的认同。

据了解,尤溪县检察院近日就查办了一起国有企业领导未出资而与下属公司“合作”投资,从中获取好处的案件,“两高”《意见》的出台,为该院办案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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