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刊号 CN11-0187  邮发代号 1-154 检索 高级检索 往期回顾
一至四版
要  闻 综合新闻
人  物 法案追踪
观  点 实  务
法律生活 军事法制
编读往来 法律图书
社会新闻 环  球
婚恋家庭 专  版
视  点 信息快车
精品专栏
社会万象 法制进行时
法治纵横 新 拍 案
新 闻 眼 特别报道
周三评论 每周观察
每月双星 中国执法者
声若蚊蝇 周一聚焦
首页>>一至四版>>特别报道>>本页

昆明64家情况上报无人报告违禁

时间:2007年07月12日  02时13分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肖凤珍 记者从云南省昆明市纪委了解到,截至7月4日上午,该市纪委共要求全市125个相关单位进行自查报告,已经有64家报告情况,无一人报告有中纪委《八项禁令》中所列禁止行为。

负责落实《八项禁令》的昆明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的一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无一人主动说明问题”的情况,并不能说明没有违纪行为的发生。在下一步查办案件中,我们将拭目以待,发现一起就严查一起。

这位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近年来,昆明市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比如,5年前昆明市纪委就在银行开设“昆明廉政账户”,今年上半年,“廉政账户”已经收到50多万元。“廉政账户”的设立,也是给违纪人员一条自省的“退路”,意思是各级领导干部及公司负责人在工作中收受了不该收的钱之后,可以悄悄存进“廉政账户”内,一旦案发,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近两年,“廉政账户”已经收到300余万元并上缴财政。

目前,昆明市纪委决定,要进一步加强梳理违纪线索和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违法违纪案件新动向。根据信访举报和梳理出的违纪线索,集中惩治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邮编:100040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2001-2006,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