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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鲁精神》

时间:2007年08月17日  00时02分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冯建妹/著

法律出版社

简介 耶鲁大学与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齐名,历年来共同角逐美国大学和研究生院前三名的位置。作者曾于2001年至2002年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攻读LL.M.(法学硕士),在《耶鲁精神——感受耶鲁大学及其法学院》中,介绍了她的亲身体验。本文节选自书中第四章《独一无二的耶鲁法学院》。

多样化的课程和教学方法,各领风骚的耶鲁教授

耶鲁法学院仅仅秋季开出的课程就有近80门,课程的涉及面很广,不仅仅是国内法学院常见的纯粹实体法或者程序法课程,还有很多跨学科的交叉学科,像法律和经济、法律和文学、女性主义和经济公正、性别和法律、法律和医学,等等。课程之外,耶鲁法学院还有不计其数的各种讲座、学术研讨会。

不仅课程开得多样化,教授也是多样化的,有耶鲁法学院本身的教授,有从其他名牌法学院请来的客座教授,也有临时来耶鲁访问的各种名人、官员、学者。 教授们的授课风格也因人而异,各有所长,各领风骚。按照我们的辅导员Bob的说法,美国法学院和欧洲法学院教育的不同在于,教授的讲课不是太正式,可以被打断,是培养律师的一种教学方法。而欧洲是培养法官和政府官员。

耶鲁法学院的讲座之多,是我以前所没有领教的,就是在复习考试期间也不停止,而且一天当中有七八个或者更多讲座也不奇怪。仅以2002年4月29日星期一为例:中午12点半到2点,111教室是世界银行副总裁、首席法律顾问Ko_yung Tung先生演讲“世界银行在促进法治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下午4点到6点,122教室是美国前参议员Gary Hartyan 演讲“恐怖主义时代的政府重组”;晚上7点,121教室是曾经在国际法院工作的 Pietter Bekker博士谈国际法的实践。

耶鲁学术活动中的小组专题讨论(Panel Discussion)也给我印象颇深,很有启发。专题讨论一般讲台上的发言人是三到五人,通常是各个领域的学术领袖,时间在一到两个小时,不管你是多么有名的大学者,每人就是15分钟,非常紧凑,精华都必须在15分钟里呈现给你的听众,是一种极高水准的学术讨论会。不像国内,有时听一个人的报告,要听两个小时,听众往往打瞌睡。2001年11月3日下午法学院院长组织的关于911事件的讨论会,就是这样进行的。这样,短短的一两个小时里可以听到几种不同的声音和观点,不同的视角,有分有合,有异有同,有争吵有合作,辩论之中不时有精彩片段,高潮迭起,十分过瘾。

春季学期我们选修的Burt和Allen教授的医学、生物技术和法律课上,老师则放映大量录像,通过强烈的感官印象来促进学生理性的思考。有一个案例我至今难忘,并时时促使我去思考生命的意义和本质。这个案例中,一个病人被重度烧伤,全身几乎没有一点好的部位,皮肤全被烧焦烧烂。治疗非常恐怖,病人被固定在一个特制的病床上,接受各种手术,护士用机器升降他的病床,将他放在大水池里面来替他洗澡。整个画面上被捆绑在病床上的病人没有一点声息,如同死人一般任人摆布。我们看到那样惨不忍睹的场面,觉得放弃这个生命才是人道的、维护人的尊严的。可是录像最后显示给我们的画面却让我们震惊。病人经过如此复杂、细心的治疗,最后部分地恢复了自己生活的能力,并且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全班同学都默默沉思。我又开始怀疑自己最初的感觉,觉得生命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不到最后一刻,不可以说放弃。

医学、生物技术和法律课上大家讨论、辩论得更多。因为第一学期的课程相对来说还是基础课程,像合同法和侵权法,都有自己一整套的规则。可是医学、生物技术和法律却完全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一切都还处在摸索探讨阶段,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学生在互相辩论,或者学生和教师在互相辩论。记得4月30日讲人工流产问题,干脆就变成了模拟法庭——两个教授变成了律师,学生变成了法官,课堂就变成了法庭。为到底国会是否应该让流产合法化,争论不休,教授和学生抢着发言,学生就会阻止教授,开玩笑说:“你现在是律师,要听法官的。”

只要有教授讲课精彩的,我的室友芭芭拉回来就会向我和Aida大叫“Super(编者注:太好了)”而耶鲁法学院最年轻、最英俊的Yoshino教授就是这个“Super”之列的。这位耶鲁最年轻的教授开设的“文学和法律”也是我感兴趣的一门课程。可是我想我没有英美文学的基础,讲得再好也是听不懂加上时间上的冲突,所以没有选他的课程,只是每次吃饭的时候听我的同学们眉飞色舞地描述这位大才子的风采。

2002年春季学期里法学院的副院长Eskridge教授开了一门“SexualityGender and the Law(编者注:性、社会与法律)”,是一个热门课程,选的人很多,据我的同学说也是尤其的精彩。

也有极个别的课程,同学们会有很差的评价。有时一回宿舍,就会听见芭芭拉在嚷:“TerribleTerrible(编者注:可怕)”还有的课程,一些同学是赞赏备至,另外一些却是怨言满腹。我想大概和每一个人的个人兴趣爱好有关。

对耶鲁法学院的这些教授和课程,我个人的体验和经历非常好,我选的8门课程,教授都是不错的。所有教授都给我一个很深刻的印象,那就是,耶鲁是法律经济学和宪法的摇篮,什么课程都和经济分析和宪法联系在一起。

就教学方法而言,耶鲁法学院和其他法学院一样,以案例教学法为主。教授们又大多喜欢用“Suppose(编者注:假定)……”来折腾学生,让学生先糊涂苦恼一阵子,再来体会豁然开朗的精妙。中国大量的案例教学方面的教材是“以案说法”,是用案例来解释成文法条文在实践中的运用,或者有的教授愿意用“以案说法”的方式来评析一个案件的判决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或法理。美国式的案例教学法的宗旨和好处,就我个人的思考和观察可以归纳成两点:训练律师开放式的思维能力和敏捷的抗辩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的个性。

除了训练学生以外,公开、透明、供后人反复评价研讨的判例法和判例教学法,也都是遏止司法腐败的有效手段。我们上合同法的127教室里面有很多法官的肖像,每次教授讲到某个案件,如果审理该案件的法官的肖像正好在我们的墙上挂着,教授就会以敬仰的口吻,带着敬仰的眼神,指着墙上的一幅肖像,说:“这就是100年前我们睿智的大法官。”你是要遗臭万年还是要流芳百世?如果法官知道他的判决要给一代又一代千千万万的法学院学生和教授去评判研究,即使人情案件,也会尽量在理论上自圆其说。人是有荣誉心和耻辱感的,谁也不想遗臭万年。到耶鲁来之前,有一个法官对我说,他有一个人情案件在手上,感到很头痛。我想,这位法官至少想到要在理论上找依据来判这个案子,而不是“我就是判你输,你有什么办法?!”判例公开化、重视判例法和判例教学法也许将会推动中国的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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