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刊号 CN11-0187  邮发代号 1-154 检索 高级检索 往期回顾
一至四版
要  闻 综合新闻
人  物 法案追踪
观  点 实  务
法律生活 军事法制
编读往来 法律图书
社会新闻 环  球
婚恋家庭 专  版
视  点 信息快车
精品专栏
社会万象 法制进行时
法治纵横 新 拍 案
新 闻 眼 特别报道
周三评论 每周观察
每月双星 中国执法者
声若蚊蝇 周一聚焦
首页>>声音周刊>>面孔>>本页

教师节,代表委员讲述为师之道

时间:2007年09月10日  02时28分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他们是教师,也是代表委员,他们中有的热心聋哑儿童特殊教育,有的执著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的在大学传道授业解惑,有的长年扎根在农村培养山里娃……他们无愧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个职业。

在第23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感受他们关于师道、关于育人的故事和心声。

郑金琪——她在农村一干就是32年

孔令义——他通过网络救了学生一命

王元成:让更多的人学到一技之长

王孝询:心中常念山里娃

方廷钰:做学生的引路人

叶青:愿为人梯

袁敬华:为了聋哑儿童

焦洪昌:师道的真谛

委员呼吁代表建议,新中国设立教师节

1981年3月,全国政协会议上,方明等16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的提案,建议设立教师节,让教师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受到全社会的尊敬。

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

1983年3月,全国政协会议上,方明等18位政协委员再次联名提出“恢复教师节”的提案。

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在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中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在新学年开始,新生一入学,即开展尊师活动。

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1985年9月10日,全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教师节。(据《北京青年报》)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邮编:100040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2001-2006,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