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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的故事38】 现场纠正

时间:2007年10月26日  04时04分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小陈,‘耍赖、拖延时间’不是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范用语,请注意。要多用法律和政策攻心,适时出示证据,促其交代犯罪。”今年9月上旬的一天,正在讯问室开展预审工作的小陈突然接到了上述指令,这是万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翔从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监控室里发出的。当时,小陈与同事正在讯问受贿嫌疑人王某,王某根本没把年轻的检察官放在眼里,始终答非所问。情急之下,小陈顺口冒出一句:“你要如实回答我们的问题,不要耍赖拖延时间。”

小陈的话实时传到了正在监控室指挥预审的杨翔耳中,他不但立即发出指令纠正了小陈的不规范用语,还提示他应冷静采取的策略。小陈稳住情绪,开始对王某讲解有关刑事政策和法律,同时亮出了部分证据,很快打消了王某的消极抵抗心理,使该案顺利突破。

“说话用词这么小的细节,也有必要当场纠正吗?”听到有干警这样问,杨翔诚恳地回答:“检察官讯问时行为不规范、用语不准确,会直接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同步录音录像监控的设置,就是为了能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在固定嫌疑人言行的同时,又起到规范办案人言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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