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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杨洪梅(女)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副检察长

时间:2007年11月07日  01时53分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22年的从检生涯,为杨洪梅带来了诸多殊荣,但她依然保持着平凡本色。从重庆江北区检察院检察长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副检察长,她的工作、人格可以用四个方面概括:

一是执法成绩卓著。她查办的贪污贿赂大要案件数量连续多年在重庆市名列前茅。二是创新无止无境。她首倡的“一证通”得到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在全国多个省市推行;“群众点名接待制”有效减少了重访越访,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轻微刑事案件“捕诉快速通道”使诉讼全面提速;民行申诉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三是为民无怨无悔。她看不得群众受委屈,尤其看不得弱势群体的利益受侵害。她工作的每个地方,都有她曾经为之伸张正义的“穷朋友”、“农民友”。四是奉献无声无响。“工作是干出来的”这句话一直是她的口头禅;干警们说,从她的身上可以读出什么叫爱岗敬业、什么叫向上的力量!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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