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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洪颢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时间:2007年11月07日  01时53分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洪颢从事检察工作17年,敢于碰硬,文明执法,赢得了当地百姓的信任。他曾负责组织查处了11名公安干警、2名法官、1名司法警察和15名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2003年10月,某媒体一篇题为《行政人员玩忽职守,致使黄河决口》的文章,报道了乌拉特前旗发生的黄河决口事件。洪颢当天便带领干警奔赴几百里以外的案发地。为寻找一个关键知情人,不会游泳的洪颢冒险坐上一条小船,迎着大浪驶向黄河中央的一个孤岛。他风餐露宿,昼夜奋战一个多月,终于把事件原因查个水落石出……

从参加工作至今,洪颢一直保持着一个习惯:一有闲暇就逛逛书店买几本喜欢的书,至今他已做了近20万字的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从公诉、反贪污贿赂到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经他办理的大小案件共100余件,无一例错案。他曾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全国模范检察干部”,200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中国优秀检察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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