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日战争中,美国使用过不止一条口号。我们被要求“牢记珍珠港”,后来又是“牢记巴丹半岛”。中国人的口号可能有50条。但他们实际上只需要一条就够了,那就是“牢记南京”。
——摘自1945年8月27日《纽约时报》

十二月十三日,南京举行隆重集会悼念三十万同胞遇难七十周年。图为武警战士在敬献花圈。 据新华社 韩瑜庆/摄

《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二十九卷
总检察官基南的开庭词片断
我们的时代与过去的不一样,这一点任何人都不需要被提醒。今天,更重要的是明天,以及从此往后,战争必将是全面战争。今天或是明天战争都不会有领土的限制。受害者会是年轻人和老人;武装人员和非武装人员。无论是大都市还是最偏远的小村庄,不会有任何家庭,可以免遭它的破坏。未来战争将威胁到的不仅是文明的延续,而且是任何生物的生存,这点变得具有如此的真实性,以致反复强调显得多余和陈腐。人类一直渴望的和平问题现在到了一个重要的十字路口。因为我们所知道的破坏能力,即使是在很原始的阶段已达到了这样的规模,只有我们人类想象这种破坏能力的最发达阶段,我们才能应对现实。在这十字路口我们的问题,实际上,现在是对一个问题的回答:“活着还是死去。”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需要无穷的耐心、宽容和最诚实地达成理解和协定的努力。我们只考虑到这个问题的一个方面,在这个法庭里我们能用所赋予我们的权利以公正和高效的方式为防止未来的战争作出什么贡献?
我们的目的是一种预防或是威慑。它与复仇和报复这种渺小、低劣的目标没有任何关系。但我们的确希望在这些诉讼中,那些对人类造成如此灾祸的个人,作为普通的重罪犯人被烙上罪犯的标记,并得到相应的惩罚。这可能对未来的以他们为原型的类似的侵略战争产生威慑效果,这一愿望并非不可能实现。
……
系统、无情地屠杀、强奸、拷打成千上万名战俘、平民、妇女和儿童以及肆意、大规模地摧毁家庭和财产完全超出了任何可能的军事需要,是日军占领南京的特征。通常被称为“南京的浩劫”的这一行动在现代战争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南京只是众多城市中的一座。作为他们侵略计划的一部分,日本通过犯下在特点和规模上几乎难以置信的、严重的暴行,在占领中国城市时寻求摧毁(中国)人民抵抗的意志。
(杨夏鸣/译)

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检察官向哲浚

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梅汝璈

东京审判庭审现场
一
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之后,“在中国军队方面的所有的抵抗都已经停止,而且城市已经完全由被告松井将军指挥的军队所控制后,暴力和犯罪开始发生,逐渐减弱地持续了40天。在他们的指挥官和东京统帅部完全了解和同意的情况下,日本士兵通过这些暴行寻求永远摧毁中国人民的所有的抵抗意志。这些犯罪的细节(它们习惯地、集体地被称为‘南京的浩劫’)将由证据来说明。在此刻完全可以说,这些犯罪包括了我刚才描述的每一种类型的无数实例,即谋杀和大屠杀、酷刑、强奸、抢劫、抢夺和肆意的摧毁财产。”
这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中国检察官向哲浚有关中国阶段的《开庭词》中对南京大屠杀的描述。在他的开庭词里,南京大屠杀作为日本军队在中国犯下反人类罪行和普通战争罪行的突出例证而出现。如今,在纪念南京保卫战暨30万同胞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遇难70周年之际,当我们第一次看见这段文字时,透过那冷静而理性的叙述,仍能触摸到字里行间的控诉与愤怒……
从1928年到1945年,日本在中国及亚洲犯下了滔天罪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的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等11个国家在东京组织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于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进行了历时两年半的审判,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审理,作出了正义的判决,史称“东京审判”。
此后,人们从各种回忆资料中得知“东京审判”的片断,可惜的是,一直无缘得见其中的检方起诉书及相关法律文件的原本。2005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出版的《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1-28卷中,曾经专门用一卷的内容介绍了东京审判。今年12月3日,《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29-55卷正式出版,其中第29卷首次翻译发表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起诉书》、总检察官基南的《开庭词》以及向哲浚副检察官有关中国阶段的《开庭词》,这些资料不仅提到了南京大屠杀的问题,而且对在更大的范围内了解日本的战争罪行以及检方的起诉理由和东京审判的法律来源都很有帮助。在该卷中,还首次发表了国际检察局有关南京暴行的调查取证过程的报告以及检方的《有关松井罪行证据分析摘要》和辩护方的《为松井石根辩护的总结》,对于后人了解东京法庭南京大屠杀审判的始末有着极高的史料价值。
二
这是一本厚重无比的书。在第29卷里,收录有近5万字的《东京审判起诉书》,3万多字的《总检察官基南的开庭词》,2000多字的中国检察官向哲浚的开庭词,5000多字的国际检察局南京调查过程报告,3万多字的检方的《有关松井罪行证据分析摘要》……而书中资料所显示的日本战犯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之深重,也毫不逊色于文字的繁冗。事实上,理性描述的文字在这里略显苍白,日本战犯的罪行只适合一个成语来说明:罄竹难书。
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有权审判有以下三种罪行的日本甲级战犯:破坏和平罪,普通战争罪,违反人道罪。美国人约瑟夫·基南被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唯一的首席检察官兼盟军总部国际检察局局长。在基南的推动下,国际检察局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审讯战犯、搜集证据的工作中。同时,盟军总部向各有关同盟国发出催促函,要求各国尽快派出法官、检察官前往东京工作。中国派出的是检察官向哲浚、法官梅汝璈。
为方便起诉,国际检察局将日本的罪行分成了几个阶段,在总检察官基南作了开庭词之后,副检察官向哲浚作了有关中国阶段的开庭词。在开庭词中,向哲浚将日本在中国的罪行主要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平民和其他人的罪行,一是在中国使用鸦片和其他毒品。在前者中,南京大屠杀是一个突出的例证,但更多的证据显示,“日本士兵在南京的行为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很典型的实例。在无数的此类事件中,中国司法机构已正式报告了95000多件由日本士兵犯下的单个案例,时间从1937年到1945年,地点在中国被占领的每一个省份”。在后者中,向哲浚揭示了日本领导人使用鸦片和其他毒品作为武器准备和进一步对中国的侵略,他指出,“毒品上瘾的身体危害是众所周知的,它清楚地表明日本的目的是使数以百万计的中国人变得无精打采和没有能力抵抗日本的侵略”,不仅“削弱中国人民抵抗的意志和决心”,而且“为日本的军事和政治的侵略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1945年3月及1946年5月,国际检察局在中国进行了两次调查取证,历时总共60多天。在有限而短促的时间里,国际检察局的任务非常繁重,他们不仅要搜集证据,审讯犯人,录取口供,还要寻找可以作证的文件,采录证人证言。最后,他们在中国找到了30多个证人,制作了数十份证言,找到了德国外交文件、美国使馆报告、南京国际安全区报告等书证,还有一些照片。
这次公布的国际检察局南京取证报告,即副检察官大卫·萨顿写给总检察官基南的南京之行报告,记录了当时国际检察局的工作实况。报告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到达上海”、“寻找南京暴行的证人”、“斯迈思的宣誓证词”、“与马歇尔将军的会晤”、“同机返回的证人”、“在上海寻找有关证人”等。在报告中,大卫·萨顿特意提到,“我们挑选的某些证人的身上有日本子弹和刺刀的伤疤”。
三
为了找到这些国际检察局文书,《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29卷主编、江苏省行政学院教授杨夏鸣两度前往美国,终于在美国国家档案馆里找到了总目为RG331的国际检察局档案。在当年那场旷世的国际审判之后,国际检察局的所有文书被制作成了上千万字的微缩胶卷藏于美国国家档案馆内。杨夏鸣告诉记者,他仅仅选取其中有关南京大屠杀的部分资料进行翻拍,总共拍摄了数千张照片,回国后逐一进行翻译,花费了半年多的时间,才整理出如今面世的这些资料。
结合已经出版的《南京大屠杀史料集》“东京审判”卷,杨夏鸣介绍说,这次国际检察局文书的翻译面世,是对东京审判及南京大屠杀研究资料的一个补充。不过,据他说,在目前他所见到的官方文件中,对于东京审判仍有部分资料的缺失,比如11名法官内部是怎样讨论的,国际检察局最后是怎样确定证人的,等等。而总检察官基南去世后将他的私人资料、来往信件等全部捐献给了哈佛法学院,他期望有机会前往哈佛,在这些资料中有所收获。
1995年,杨夏鸣接触到了华裔作家张纯如。那时,她为了完成《南京大屠杀:被二战遗忘的浩劫》而前往南京深入调查。受她的影响,杨夏鸣开始研究南京大屠杀。1997年,《南京大屠杀:被二战遗忘的浩劫》在美国出版后,作为首部全面记录日军血洗南京城暴行的英文著作,连续5个月被列为《纽约时报》书评的最佳畅销书,引起欧美对二战时日本在中国实施暴行的关注。
梅汝璈曾经说过,“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张纯如为了我们铭记历史而做出的一切,值得我们纪念。正如杨夏鸣所言,随着国际检察局文书等资料的公布,进一步印证了南京大屠杀这一历史悲剧,对于我们深刻地总结历史教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纽约时报》在1945年8月27日报道中说道:“在对日战争中,美国使用过不止一条口号。我们被要求‘牢记珍珠港’,后来又是‘牢记巴丹半岛’。中国人的口号可能有50条。但他们实际上只需要一条就够了,那就是‘牢记南京’。”
自1937年至今,70年已经过去了。面对沉重的历史,不仅是现在,在未来的若干个70年里,每一个中国人都应当做到,牢记南京!
(相关评论见第六版《历史的裸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