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双十佳”评选活动揭晓,三位军事检察官惹人注目。让我们走近他们,听听他们军中履职的故事。
陈卫超:发案单位为他请功
1月17日上午,海军军事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欢欣鼓舞,迎接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百优双十佳”表彰会议的“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局长”陈卫超载誉归来。
翻开陈卫超的履历:当战士,他是优秀士兵;当基层主管,他是优秀带兵人;当检察员,他是全军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当处长,他带出了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处,被海军政治部荣记集体三等功,他个人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
从检十几年来,陈卫超视检察事业为生命,以反腐倡廉为天职,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履行军人的使命,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2003年底,接到某军事代表局刘某贪污线索后,陈卫超奉命带领办案人员赶赴发案单位,并迅速组织9名办案人员,兵分三路展开侦查工作。一路控制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审;一路询问重要知情人核实事实;一路审查单位财务账目收集证据。历经4个多月的日夜奋战,彻底查清了刘某贪污16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5年5月,某医院副院长许某、院务部部长杨某挪用公款案进入攻坚阶段,案件涉及房地产领域、刑事民事交织、地方涉案人员拒不配合的复杂情况。陈卫超却主动请战。
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陈卫超带领办案人员调查询问了十几家涉案单位的40多名有关人员,审查翻阅了4000多页账册凭证,很快发现了端倪:许某、杨某共同挪用公款3000多万元为自己开公司,并已经上马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还购买了别墅和高级轿车。
证据在手,成竹在胸。陈卫超果断决定正面接触犯罪嫌疑人。两名嫌疑人却都以“我们是为单位谋福利,有功于部队”为借口为自己开脱。陈卫超不温不火,亮出了嫌疑人化名注册公司、开发楼盘、购置别墅的证据,彻底击溃了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2006年初,为了彻查一起涉案人员职务高、群众关注的案件,陈卫超作为办案骨干参加办案。白天,他询问证人,调查取证,跑遍了大江南北;晚上,他汇总分析调查情况,理出侦查思路和工作要点,连续奋战5个多月。据统计,他们共调查涉案线索数十笔,询问证人百余名,整理装订证据材料90册,对整个案件的突破起到了关键作用。
贪官落马,陈卫超的脸上却没有胜利者的微笑。他常常自责:“要是我们能够预防得力,早给他们拉拉袖子,他们就有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罪,给国家和军队造成的危害也会小一些……”
于是,陈卫超主动拓展预防领域,创新预防手段。针对海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多、重要武器装备采购任务重和大项经费运行安全要求高的实际,他组织调研撰写的《海军重大工程建设中预防职务犯罪方案预案》等材料,涉及十几个专题,近4万字,受到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他倡导建立“工作前伸、教育前移、多位一体、预防为主”的预防机制,先后撰写《构建海军预防职务犯罪体系》等文章,对有效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4年来,陈卫超查办案件或线索11起,参与调解涉法经济纠纷17次,为部队挽回经济损失达7000万元之多,为维护部队和社区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几个发案单位党委先后致函海军检察院,点名为陈卫超请功。
(陈卫超,海军军事检察院法纪经济检察处处长,2008年1月被高检院授予“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称号,曾被评为全军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
顾振华:没他过不去的“火焰山”
在南京军区直属军事检察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向检察长顾振华汇报案情或者工作时,要么声音必须非常洪亮,要么要站在他的右边汇报。这是因为顾振华的左耳在办案中因劳累过度失聪了。这个经历过南疆战火考验、犯罪分子威胁利诱的军事检察官,在反贪查渎的战场上,演绎着新时期军事检察官的精彩人生。
在顾振华的身后,有着一连串坚实的脚印:2007年6月,被评为全军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他所带领的军事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军先进军事检察院、全军侦查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1月,他又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称号。
2005年底,在军区组织的一次执法检查中,敏锐的顾振华发现某部班长张某自2003年3月以来,存在打骂体罚战士行为情节严重。
“一定要将侵犯士兵人身权益的人绳之以法。”顾振华迅速组织力量以涉嫌虐待部属罪对张某进行立案侦查。可由于发案时间长,有的被害人已退伍外出打工难以取证,有的被害人因害怕张某报复不愿作证,张某则矢口否认。顾振华没有被这些困难吓倒,他带着侦查人员分头赶赴湖南、河南、辽宁等6个省,行程3万多公里,先后找到30名证人和14名被害人,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证人如实作证,被害人勇于指证。全案共补充、完善和搜集证据材料300多份,制作笔录100多份。法庭上,当张某面对这些证据时,无奈地低下了头。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该部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这起该院建院以来查处的首起虐待部属案,在部队上下产生了强烈反响。
谁把心向基层官兵敞开,官兵就信赖谁。至今,部队官兵们已向顾振华提供线索100多条,使侦查工作多次在迷雾中“柳暗花明”。
2005年6月,该院侦破了某部出纳员施某,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贪污、挪用420多万元公款用于炒股、购买彩票的大案。正当大家为这次案件的成功侦破欢呼时,顾振华却冷静地说:“发生这样的大要案,施某的搭档前后两任会计马某、杨某竟然丝毫未察觉。这里面,肯定隐藏着严重的渎职行为。”
于是,该院又马上开始侦查马某、杨某涉嫌玩忽职守案件。然而,一展开调查,顾振华就意识到这是一块“难啃的骨头”,可在他眼里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由于施某作案时间长,且作案手段隐蔽、虚假往来账目多、公私开支混杂、前后账目交叉,对马某、杨某因渎职行为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区分和认定难度非常大。马某认为,当初担任会计时自己的业务不太熟,自己请业务较好的施某帮助情有可原;杨某也觉得,由施某代会计到银行对账是单位多年来的习惯,自己不应承担渎职罪责。
怎样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在查阅了大量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的基础上,凭借自己多年来对财务、审计、金融、证券以及经济案件侦查技能等方面知识的积累,顾振华连续奋战两个多月,硬是从1000多本陈年老账中,查清了马某、杨某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分别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0多万元和14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任检察长6年来,顾振华先后查处各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0余起,其中大案10起,要案8起,为部队挽回经济损失2900余万元。
(顾振华,南京军区直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2008年1月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称号,曾被评为全军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
张殿元:快招,出奇制胜
时针指向凌晨2点,兰州军区直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张殿元办公室的灯依然亮着,只见他眉头紧锁,认真地翻阅着厚厚的案卷,从中寻找着案件的突破口……
从事军事检察工作15年,反贪工作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已将张殿元历练成一位名副其实的“狙击手”。在他身后,是一串骄人的战绩——组织和参与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5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先后5次荣立三等功,4次被评为“优秀机关干部”,5次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1月,又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称号。
这是一件令张殿元至今记忆犹新的事。调入检察院不久,他参与了一起贪污案件的侦查工作。然而,由于犯罪嫌疑人与证人相互串供,并毁灭了相关证据,致使一笔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无法认定。“哎,早来一步就好了。”一位老侦查员的叹息让张殿元陷入了沉思:“信息时代,犯罪证据稍纵即逝,唯有加快办案节奏才能有效应对。”于是,张殿元一头扎进法学知识的钻研中。几年苦学,他不仅“啃”下了《侦查学》、《犯罪心理学》等20余本专业书籍,还取得了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此外,为了练就查账硬功,张殿元还自学完成了高级会计师的全部课程。这些让张殿元在办案中快招频出。
2003年10月,犯罪嫌疑人郑某利用职权大肆贪污公款并畏罪潜逃。很快,张殿元得到消息:郑某已逃到上海正在整容。可偌大的上海市,拥有大大小小数百家整容中心,而狡猾的郑某早已办了假身份证,要想抓他无异于大海捞针。火速飞抵上海的张殿元和同事们精心制订了抓捕方案,协调当地公安机关,连夜对上海市能做整形手术的医院展开摸排。当郑某见到犹如神兵天降的办案人员时,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如此错综复杂的大案从初查到结案用时这么短,就连庭审中的军事法官都对他们的神速赞叹不已。
张殿元的战友们说:“每遇疑难案件,张殿元总能想到让对方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谋略。”当被问及如何想出这些谋略时,张殿元却显得有些腼腆,笑而不答。而从他近年来发表的30余篇侦查理论研究文章、20余本办案笔记里那些以奇制胜的侦查经验中,我们似乎看到了答案。
(张殿元:兰州军区直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2008年1月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称号,曾5次荣立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