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刊号 CN11-0187  邮发代号 1-154 检索 高级检索 往期回顾
一至四版
要  闻 综合新闻
人  物 法案追踪
观  点 实  务
法律生活 军事法制
编读往来 法律图书
社会新闻 环  球
婚恋家庭 专  版
视  点 信息快车
精品专栏
社会万象 法制进行时
法治纵横 新 拍 案
新 闻 眼 特别报道
周三评论 每周观察
每月双星 中国执法者
声若蚊蝇 周一聚焦
首页>>明镜周刊>>法网>>本页

曾经歌喉婉转,如今满腔悲叹
人生,调错了弦

时间:2008年01月31日  00时34分   作者: 彭宏发 邓云龙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当笔者在湖南省邵阳市看守所见到李高明时,他神情颓废,才四十出头的他,黑发中就夹着不少白色发梢。“我是在看守所里白了头的。”李高明告诉笔者,“我已尝到游戏人生的苦果,现在是妻离子散啊。”

李高明清楚地记得,2007年9月的一天,妻子在家中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这名男子恶狠狠地说:“你老公要是再不还钱,别怪我们翻脸不认人,小心你的女儿。”听完这番话,长期的心理压力让妻子精神终于崩溃,以往丈夫的疯狂赌博就让她每天生活在惶恐之中,这次威胁女儿的电话,更是让她心惊肉跳。2007年10月,妻子与李高明离了婚。为了女儿的安全,李高明家人将正在读高中的女儿送到外地读书去了。

往事:曾经美好

1982年,李高明高考时因几分之差,与大学失之交臂。当时他的父亲正在办退休手续,李高明便进了父亲的单位当了一名工人。由于上班的空闲时间比较多,从小喜欢音乐的李高明开始把时间花在了学习音乐上,除了自学吉他,他还向专业的老师请教。天赋加上努力,李高明在音乐的道路上有了较好的开端。

1985年,经过不懈努力的他一举考入湖南轻音乐团,并开始随团全国巡演。在乐团待了两年后,李高明自己下海从艺,到酒吧、歌厅唱歌。上世纪九十年代,李高明已经在邵阳市业内小有名气。最红的时候,李高明每次演出的出场费达到3000元。那几年,他攒下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桶金。但随着年龄渐大,李高明感到走穴艰难,他开始想着回家找份稳定的工作。此时,一个在广州搞娱乐产业的好友认为他是个人才,以每天500元的高薪力邀他担任娱乐城的首席主持。经过反复考虑,李高明最终谢绝了好友的盛邀。

1998年,李高明结束走穴漂泊回到邵阳家里,又开始在一单位上班。因为他的演艺特长,他成了单位活跃职工文化生活的突出骨干,深受领导器重与工友们的喜爱,领导给他安排了一个与钱打交道的重要岗位。这近十年里,李高明在单位是个优秀员工,在家里更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和好父亲,家庭生活富足、和谐而美满。

赌博:陷入泥淖

李高明每年的收入有六七万元,在邵阳市,应该说这样的生活条件是相当不错的了。但数月之内,一切都变得支离破碎……

贺海(化名)是李高明在当歌手时认识的好朋友。2007年7月,贺海慕名来拜访李高明,并请他一起到娱乐场所玩耍。男人们的“玩耍”,自然少不了打打纸牌、玩玩麻将,虽都是来“钱”的,但价码小,输赢都不大。可不久后的一天,贺海又来找李高明打牌,为了寻求刺激,他们玩起了赌大小的推牌九,且在贺海的不断提议下,价码逐渐翻高。李高明身上两三千元的现金,三五下就被输个精光。

可这么输掉实在不服气,想到朋友的一笔现金还存放在自己的保险柜里,李高明斗胆用这笔钱进行了第一次豪赌。结果,一支烟的功夫,朋友的5万元钱又进了别人的口袋。事后李高明暗下决心:明天取5万元钱给朋友补上,这样的赌博再也不干了。

第二天,李高明即从银行取回钱补上了挪用朋友的那笔钱。但下班后,贺海又叫来两个牌友要和他打牌,李高明借口推脱,贺海等好像摸透了他的心脉,几番激将,李高明早将昨天的“决心”忘得一干二净,心里有的只是扳本、反败为胜,于是他又坐上了赌博的牌桌。想着“风水轮流转”,幻想自己这一次肯定能赢的李高明又失算了。除了输掉了身上所带的2万元钱外,还向朋友借了2万元钱也一起输掉了。

此后,李高明整日想着赌博、扳本,扳本、赌博,大有不将输掉的钱赢回来誓不罢休的意思。他参赌的金额越来越大,身上没有足够的现金,就开始借高利贷。短短3个月,李高明就输掉了130多万元。

高利贷的催逼越来越紧,李高明只得终日东躲西藏。为了应付高利贷者的追逼,李高明开始打起了公款的主意。

经检察机关查实,2007年7月,李高明挪用公款1万元偿还赌债,其后又陆续挪用单位钱款,但均未被发现。2007年8月,他挪用了最大的一笔公款——20万元,用来填补以前挪用的公款。后来,李高明每次抱着侥幸的心理,不断挪用公款,拆东墙补西墙。到最后,李高明累计挪用公款达59万余元。

选择:投案自首

想到被自己挪用的那么一大笔巨额公款无法偿还,李高明害怕了。2007年10月,李悄悄潜逃,一来躲避高利贷者的追逼,二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在外潜逃期间,李高明白天足不敢出户,夜里辗转难眠。一听到带邵阳口音的人问路,或是管区民警、居委会干部走访,李高明就胆战心惊。

这样的日子,让李高明的精神几近崩溃。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最终,他作出了正确的选择:回家向检察机关坦白自首。

今年1月8日,法院鉴于李高明投案自首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敦促亲人帮助积极退赔50多万元,并且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对其作出如下从轻判决:被告人李高明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但李高明的家庭却已支离破碎,妻子与他离婚,女儿无心上学,年迈的父亲为了筹措李高明尚欠的几万元公款仍然在四处奔波。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邮编:100040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2001-2006,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