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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原副书记杜世成一审被判无期

时间:2008年02月13日  02时01分   作者: 肖玮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肖玮) 2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依法对山东省委原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6年1月,杜世成利用其先后担任山东省副省长、青岛市市长、青岛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厦门市中级法院认为,杜世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认罪悔罪并主动退赃,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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