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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小狗咬伤人后,因病原检测呈阳性,令受害者涂女士十分恐慌,于是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小狗的主人邢先生向受害者书面赔礼道歉。但宣判后,邢先生一直拒绝道歉。北京市朝阳区法院2月12日表示,涂女士已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2007年5月9日,涂女士的右小腿被邢先生饲养的小狗“宝宝”咬伤。随后,涂女士到宣武医院就诊,注射了5针狂犬疫苗。但事发后兽医实验诊断所对“宝宝”进行的狂犬病病原检测结果让涂女士十分恐慌———检测结果为阳性。涂女士说,虽然到目前她没有被诊断出感染狂犬病,但还是担心病情突然发作,为此背负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为此提起诉讼,要求邢先生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4.9万余元。在法庭上,邢先生称,“宝宝”每年都接受疫苗注射,不会得狂犬病,而且“宝宝”咬人是因为涂女士踩了狗。
法院审理后认为,“宝宝”狂犬病病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这个结果无疑会对涂女士造成心理压力及痛苦,因此邢先生作为犬主除应赔偿1000元精神损失和700多元医药费外,还应对受害者书面道歉。据涂女士说,判决生效后,邢先生一直没有履行判决进行道歉。她为此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摘自2月13日《新京报》
有个电视节目的宣传语说:生活就是一个7日接着另一个7日,说得好。生活就是由一些平凡的琐事组成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起扫考宝事如麻。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有的就是一些家长里短,例如:洗脸的时候,你是不是一直开着水龙头;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看红绿灯;散步的时候,你有没有随地吐痰。烦吧?是挺烦的,闹得人是真不自由啊!可你要是自由“大发”了,别人的日子就过得更烦了。你养的狗把人咬了,就可能闹得人家20年都过不舒服。为啥?怕得狂犬病啊!
过年了,个个欢喜,家家点灯。看春晚,吃饺子,一闹就是大半夜。过年嘛,就是这样的。折腾够了,洗洗睡吧。刚躺下,“丁当”,二踢脚响了;不响了,刚迷糊着,“轰”,麻雷子又来了;紧接着,各路汽车警铃大作。我的神啊!经过这个年,我更加热爱和平了。这是看10遍《集结号》都达不到的良好效果。我无意于提倡禁放什么的。可我亲爱的邻居们,后半夜了总该“停战”一会儿吧?涂女士可以要求“宝宝”的主人向她道歉,真是幸运啊!我们该找谁向我们道歉呢?郁闷啊,只能是一个7日接着另一个7日。
(本期坐堂: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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