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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沙坪坝:对一起误会伤害案刑事和解

时间:2008年02月15日  00时38分   作者: 沈义 沙检宣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当事人终能回家过年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沙检宣)听不懂工友的河南话,误以为在骂自己,遂将对方鼻梁打塌。后因受伤者主动要求撤案,2月1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刑事和解,当事人终能回家过年。

今年1月上旬的一天,来自四川省武胜县的吴某在沙坪坝区某建筑工地干活时,被货车司机、河南人张某指责动作太慢,二人因此争吵起来。吴某听不懂河南话,误以为张某辱骂自己,便顺手拾起木块向张某的鼻子砸去,造成张某鼻骨粉碎性骨折伴移位。案发后,吴某主动报警。1月24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将该案提请批捕。

沙坪坝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并未立即作出批捕决定,而是来到工地了解情况。工友反映,吴某和张某平时相处比较融洽,并未有过节儿,而且吴某已准备过几天就回老家过年。张某也坦言自己与吴某关系还可以,没想到吴某会打伤自己。检察官认为,如果此时逮捕吴某,他将不能与家人团聚。第二天,张某主动来到检察院,要求撤销案件,不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

该院检察官认为,吴某涉嫌犯罪的行为相对较轻,可以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遂依法向公安分局建议撤销案件。案件撤销后,在检察官的“撮合”下,两名当事人冰释前嫌,吴某也终能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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