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刊号 CN11-0187  邮发代号 1-154 检索 高级检索 往期回顾
一至四版
要  闻 综合新闻
人  物 法案追踪
观  点 实  务
法律生活 军事法制
编读往来 法律图书
社会新闻 环  球
婚恋家庭 专  版
视  点 信息快车
精品专栏
社会万象 法制进行时
法治纵横 新 拍 案
新 闻 眼 特别报道
周三评论 每周观察
每月双星 中国执法者
声若蚊蝇 周一聚焦
首页>>一至四版>>人物>>本页

龙兴盛:20万请不动的“检察才子”

时间:2008年02月17日  01时01分   作者: 汤维骏 张吟丰 盛俊杰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推荐理由:龙兴盛是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年纪最轻、学历最高的中层干部。有人曾给出20万元年薪的高价想“挖”走他,却被他婉言相拒——从事最钟爱的检察事业,他感到了幸福和满足。

    在2007年底举行的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龙兴盛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过硬的业务能力,从参赛的42名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2007年度湖南省“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在此之前,曾经有朋友开出了年薪20万元的高价,邀他合开一家律师事务所,被他婉言拒绝。

今年28岁的龙兴盛是开福区检察院最年轻、学历最高的中层干部——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出身,主攻刑法与刑事诉讼法。2004年,他被招录至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同年又高分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2004年11月,在湖南省检察院组织的该省侦查监督优秀办案能手比赛中,刚“入门”不久的他就初露锋芒,取得了综合成绩第四、现场答题第一的好成绩,夺得了“湖南省侦查监督优秀办案能手”称号。

2005年上半年,因工作需要,龙兴盛被调到公诉科。公诉工作使他如鱼得水,在认真履行职责、仔细审查每一起案件的同时,他力求公正执法与促进社会和谐相统一。从事公诉工作至今,他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05件401人,纠正违法24次,追诉10件16人,发出检察建议36份,由他提起公诉的案件全部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没有一起错案。

2006年9月,龙兴盛接办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柳某涉嫌盗窃案。在看守所提讯时,柳某不经意的一句话引起了龙兴盛的关注:“我还没到16岁,我户籍证明上的年龄是我妈为了让我早日参加工作有意报大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直接关系到量刑,龙兴盛决定进一步核准柳某的真实年龄。为此,他三次来到柳某的老家浏阳市永安镇。通过多方调查了解,龙兴盛终于得到了有关柳某出生日期的关键性资料,并通过骨龄鉴定,证实了柳某作案时确实未满16周岁。龙兴盛立即建议公安机关撤回对柳某的起诉意见。公安机关采纳了他的建议,对柳某案作了撤案处理,及时避免了错诉情况的发生。

龙兴盛不仅是一名业务娴熟的公诉能手,他的法学理论水平也很高。他先后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5篇,参加编写学术专著《检察改革措施研究》,是院里公认的“检察才子”。

龙兴盛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不但得到了全院上下的肯定,也引起了一些社会人士的注意。2006年6月的一天,一位先期毕业的校友找到龙兴盛,力邀他合开一家律师事务所,开出的条件十分诱人:不用他出资,只要他出“人”,年薪20万元。面对如此优厚的条件,龙兴盛婉言拒绝了。这一结果让对方始料未及。对方很不甘心:“我知道你刚按揭贷款买了房,你先别急着答复,再考虑一下吧。”龙兴盛笑着摇头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是需要钱,但做一名检察官,我有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我不会离开我最钟爱的检察事业。”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邮编:100040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2001-2006,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