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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顾叫顾艳萍,是我们辽宁省大洼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小顾很喜欢法官宋鱼水的一句话:“法律人要甘于寂寞,要始终保持一份内心的安静。”小顾保持内心宁静的方式,就是写诗。
“抬望眼\那是风伴着芦苇蹁跹起舞\静聆听\那是风与芦苇的阵阵吟唱\蓝天 芦苇 小木桥……”
写诗是顾艳萍栖息心灵的方式,也是感悟生活、总结工作的特有方式。2003年,顾艳萍通过竞聘,走上了民行科长的岗位。回首几年来的辛酸与苦辣,她曾经为了广辟案源,顶风冒雨深入农村宣传,足迹踏遍了县里的每一个乡村,使案源成倍增长;为了抗诉,她不但顶住来自各方面的抵触与刁难,也不惜牺牲以前建立的友谊;为了工作,曾经多次无法照顾孩子,无法分身陪伴因病住院的父亲;在工作陷入困境时,倍感无助的她曾经默默流过忧愁的泪水;在案件成功了结时,百感交集的她也曾经溅过幸福的泪花。在一个个不眠的深夜,她把这些经历化作了一段段无声的诗行。
“在困难面前,我们没有资格将升起的希望降落\既然钟情于这份神圣的职责\在阻碍面前,我们没有资格将前进中的豪迈脚步停泊……”
2006年,由于案源少,大洼县检察院民行工作的开展遇到阻力。她带领科里的同志东奔西走,四处摸排,首次查办了一起低价转让国有土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没有先例,没有经验,有的只有检察长的要求——“首办必须成功,绝不要再尝试第二次”,顾艳萍的压力可想而知。
案子办完了,困局打开了,深有感触的小顾写下这样的诗句:
“风没有阻止你前进中的脚步\雨没有消减你向上的从容\你一路风尘地走来\你一路艰辛地走来\你一路高歌地走来……”
顾艳萍不仅用诗人情怀感悟检察生活,用诗记录自己真实的检察情思,而且始终怀着一颗诗心去欣赏生活、安排生活。作为女人,她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给家人做一桌可口的饭菜,陪孩子学习至深夜;公休日陪着老公带着孩子去看看老人;每一件事她都乐此不疲,她爱自己那个虽不富裕却充满温馨的家。这让她的诗句更从容,更朴实,也更充满智慧。
“走近秋天\岁月无痕的容颜依旧像紫薇花一样绽放\走近秋天\生活的阅历为你披上风姿绰约的衣裳\走近秋天\成熟的收获为你增添了含蓄的修养……”
严格说顾艳萍算不上诗人。只是她喜欢在闲暇之余,一个人静静地徜徉在文学作品之中,偶尔也将生活中的一点点瞬间感触化作诗行,刊登在本地报刊及检察网站上。写诗仅仅是她的业余爱好,发表也是在很小的范围,更谈不上因此而成名。但是,被同事们善意地戏称为“诗人科长”,她却乐意接受。
(张仁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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