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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街头法制宣传温暖群众
走进山东省沂水县检察院的荣誉室,环顾左右,望着挂满四壁的“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伸张正义、为民执法”等一面面奖牌、一幅幅锦旗,每个人都会由衷地叹服。是什么让这个山区基层检察院取得了如此成绩?是什么让他们赢得了百姓的爱戴?
“检察院与俺们老百姓越来越近了。一张小卡片引着我找到了公正,感谢检察官们。”日前,董玉生老汉专程来到沂水县检察院,向在抗诉工作中辛勤劳动,为他讨回公道的检察院领导和民行科的检察官们致谢。
1996年6月,与董老汉同村的方某主动与他协商调换土地耕种,并用半亩两季田换了董老汉的一块果园地。不料,耕种10年后方某却反悔,一纸诉状递到法院。2006年6月30日,法院判决董玉生用其3分一季田换方某的5分两季田显失公平,应补给对方2分两季田耕种,并赔偿其损失1200元。
面对这突然的变故,老实憨厚的董老汉怎么也接受不了,他不明白两家自愿换种了10年的地,自己花费大量的心血进行精耕细作,怎么就“显失公平”,而且还赔给对方损失。他怎么也想不通,便整日在家喝闷酒,生闷气,长吁短叹。一位好心的邻居听说了此事,特意赶到他家里,从口袋里掏出自己赶集时在法制宣传站拿到的检察院便民工作卡片:“你去检察院试试,可能还有希望。”
这下子,董老汉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天还不亮,他就等在了检察院的门口。上班后,民行部门的干警热情接待了他,耐心听完陈述,看完材料后,向他讲解了申诉的一些具体规定,董老汉满意地表示会回家等消息。干警将他其送到车站,反复叮嘱说:“您年纪大了,不用自己到院里来,有什么情况先打个电话吧。”
办案人员认真审查了卷宗,发现该案已过诉讼时效,且法院判决显失公平。为尽快取得第一手材料,干警们冒雨前往当事人住地调查了解,对双方土地进行了重新测量,与村民及方某进行了诚恳的交谈,获取了有力证据。
2006年9月27日,沂水县检察院就此案向临沂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007年3月19日,再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撤销了原判决,驳回了方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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