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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方,28年无违规

时间:2008年02月22日  00时51分   作者: 李劲松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通过建立并完善教育学习制、责任制、思想动态分析制、家访制、监督考评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始终。

2007年12月21日,桂林市检察院对我院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满意率为100%。自1980年建院以来,我们一直保持着干警违规违纪“零”记录。

落实教育学习制度。我院坚持把教育学习作为提高干警理论水平,加强党性修养的力量源泉。一是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二是注重以反面典型来警示人,以正面典型来激励人。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列入全院每周五的教育学习中,使干警每周有学习,学习有记录、有心得,领导有讲评,确保干警头脑清醒,反腐工作警钟长鸣。

强化廉政反腐责任制度。我们制定了“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干警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廉政工作机制和反腐工作实施计划,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照行政责任范围,检察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科、局、室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个人承担直接责任。

坚持五种情况的家访制度。我院多年来一直坚持干警及其家属重病时家访、干警家庭婚丧嫁娶时家访、重大节日前家访、干警有要求时家访和每季度家访五项原则。通过家访,院党组可以及时跟踪干警思想动态,了解其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全力化解干警思想疑虑,尽可能帮其解决实际问题,使干警时时感觉到组织的温暖。

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院政工部门坚持每季度对全院干警进行思想形势动态分析。分析前,政工部门和分管领导要与全院干警分别进行谈心并召开座谈会。我院要求在“五种情形”下必须谈心,即干警有疑虑时帮助其解决思想困惑;干警发生重大家庭问题时,帮助其分析原因,及时化解矛盾;干警休假或外出培训前后,教育其注意形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干警情绪波动时,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干警工作岗位调整、职务变动时,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岗位。

完善监督考评制度。工作中,我们一是认真落实重要情况通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等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办案工作的检查尤其严格。三是坚持民主测评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全院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党员组织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领导干部和党员干警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四是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对干警的廉政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存入个人档案。五是把各部门和干警的党风廉政建设与争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出现问题一票否决。

(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检察长 李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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