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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签字】骗报餐费76万余元

时间:2008年02月23日  01时38分   作者: 龚肃轩 磐石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龚肃轩 磐石) 模仿单位领导签名,用假发票报销餐费76万余元的钱兆洋,日前被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钱兆洋曾有两个身份,他不但是淮安市某单位的办事员,还是一家酒店的老板。因为钱兆洋所在单位经常在他经营的酒店里安排就餐,所以他对报销餐费的程序十分清楚,知道报销时领导只在报销申请单上签字,并不在发票上签字。

2005年7月的一天,钱兆洋在填写报销单时,故意在金额栏前留出一段空白,交由领导签字后,他在空白处篡改了发票报销金额,又通过胡某等人(另案处理)购买假发票附在报销单后报账。几次诈骗成功,让钱兆洋的胆子越来越大,开始直接模仿领导签字报销餐费。

2007年1月,单位在结账时发现,钱兆洋经营的酒店餐费过多,便对以往所有餐费报销单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后随即报案。经调查,从2005年7月至案发,钱兆洋先后利用篡改金额、模仿领导签字等手段,从单位多报账30笔,骗取钱款76万余元。

案发后,钱兆洋主动退赃,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出售假发票的嫌疑人胡某等人,鉴于其立功表现,法院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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