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机关在批捕阶段、侦查阶段、起诉阶段,都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多数情况下采用的做法还是比较传统的一边讯问,一边手写记录的方式。这种讯问方式存在很多缺陷:一是讯问中的制约、监督机制难以起到实际作用;二是办案人在记录过程中难免夹杂个人先入为主的观点,而没有补救、平衡的机制;三是手写笔录本身有着容易修改等不足,为刑讯逼供,出现冤假错案埋下隐患。因此,笔者认为,传统笔录式讯问有碍于程序公正的实现,可以利用摄像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实现现代化提讯,并且提讯时同步录像,用电脑录入取代手写笔录,讯问结束后,及时打印,让嫌疑人看完笔录后进行签字。其改进的意义如下:
1.在讯问过程中,切实对办案人进行规范、监督、考察。讯问时全程录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办案人在讯问中的表现予以监督,规范办案人的言行,展现办案人的文明风采,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刑讯逼供等侵害嫌疑人权利的情况出现。讯问录像应该随附卷保存,以备抽查。单位领导还可以根据讯问录像直观地考察每位办案人,并与办案人的考评相结合。
2.有利于固定证据。在讯问中,全程录像本身就是一份视听资料,可以与笔录相互结合、相互印证,共同证明嫌疑人接受讯问的情况,这样每次讯问的情况容易固定,嫌疑人不容易翻供。
3.有利于保护办案人。全程录像、电脑录入、即时打印、及时签字,使讯问情况比较客观,讯问中是否有侵害嫌疑人权利的情况,笔录与嫌疑人供述是否一致,都容易证实,便于对办案人的合法权利进行保护。
4.电脑录入、及时打印能克服手写笔录的一些缺点。其可辨认性好,不会出现因字迹不清而不能辨认的情况;其稳定性好,一旦打印出来经过相关人员签字、记录,则不允许有任何修改,也不容易作任何修改;此外,电脑打字有储存、记忆、提示、查询词汇等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错别字。
当然,现代化讯问也具现实上的可行性:
1.增添设备在经济上具可行性。当前数字产品的价位并不高,单位给予一定的财力支持可以实现上述设想。部分地区如果不能一步到位,可以先为每个办案组配备一台摄像机,做到“每案必摄像”,待经费充足再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如目前许多市院及部分基层院办理的一些重大的案件采用现代化讯问方式,在实践中收到很好的效果。
2.简化式讯问是讯问方式上改革的大方向。随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的逐步研讨、试行,对案件讯问的简化或简化讯问过程已成为讯问改革的大方向。实践中都在讨论讯问的必要性,讨论是否每案都有必要提讯;讨论简化讯问过程,即使每案都必须提讯,是否可以将一些案件简化提讯。如轻微刑事案件,证据又较为充分,即使不依靠嫌疑人供述也可以认定犯罪事实,或者即使需要嫌疑人供述加以证明,但嫌疑人供述较为一致,没什么变化,这些案件就没有讯问的必要。如果必须讯问,可以只核实嫌疑人以前供述是否属实、是否认罪、公安机关在侦查中有无违法行为,这些程序性的问题,如果没什么大的变化,讯问一个嫌疑人不会花太长时间,故可称为简化式讯问,这就意味着即使每案摄像,成本也不会太高,为每案摄像提供了可能。
(作者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