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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他的妻子怕他“失足”,曾以离婚相要挟。可他却钻进了钱眼儿里,最终
绿色发财梦“黄”了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和所有的贪官一样,张斌在进了看守所之后,才真正悔青了肠子。因为他也没能逃出收取不义之财的下场:“靠农吃农”,到头来却是做了一个“绿色发财梦”。
廉洁自律的“一把手”
52岁的张斌原先是江苏省通州市一个欠发达乡镇的“一把手”,因为多年跟农村和农业打交道,所以深知农民的疾苦和当一名基层干部的不易。1996年下半年,时来运转的张斌因熟悉农业工作,终于被提拔为通州市农业局局长。这一年他才40岁,在他面前,前途可谓一片光明。爱他的妻子怕他“失足”,曾经以离婚相要挟要求他一定要洁身自好。张斌当初也确实做到了,还有过把行贿人赶出家门的“光荣记录”。但是,他终究还是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
事情要从季丰这个导致张斌落马的关键人物说起。此人四十出头,是个挂靠在其他建筑公司名下的个体建筑户,从事办公楼建设、改造、维修,以及蔬菜基地棚架设施等工程,再给挂靠的这些公司上交工程总价2%至3%的管理费。
季丰要想赚钱,就必须要找工程做,而时任通州市农业局(2001年8月改为通州市农林局)局长的张斌正是他所需要巴结的对象,因为张斌负责本系统组织实施的蔬菜基地棚架设施工程、本局下属单位重大基建工程。通过关系,季丰如愿以偿结识了张斌。有一次,季丰登门拜访,拿出一张银行卡想送给张斌,张斌一看,脸色马上沉了下来,立即把他赶出了家门。
自此以后,心有不甘的季丰又多次邀请张斌吃饭,张斌碍于面子也去了几次。有一次,离开酒店的时候,季丰打开汽车的后备箱,拿出几条中华烟和几瓶五粮液,还有几个信封袋,张斌估计这袋子里面装的是钱,便没有拿,只是拿了烟和酒。后来,季丰还曾多次通过这种方式送他钱,也都被张斌一一拒绝了。
这时候的张斌确实不是作秀。后来在看守所接受检察官讯问时,张斌泪流满面,说他的妻子和孩子曾经多次提醒他,不该拿的钱绝不要拿。有一次,他的妻子甚至威胁说:“如果你拿了不干净的钱,我就跟你离婚。”
终究没能坚持住
然而,张斌的“自律”终没敌过季丰锲而不舍的“送礼精神”。没过多久,张斌被“拿下”了。
2005年4月和6月,季丰以通州某市政工程公司的名义去投标,先后中了通州市农林局下属单位通州市植物保护指导站实验楼改造工程和通州市川港镇斜桥村蔬菜基地棚架设施工程。
2005年9月底,实验楼改造工程结束了。季丰当然要感谢张斌的关照。同年10月的一天下午,张斌开完一个会,刚回办公室,季丰就轻手轻脚地推门进来。聊了会儿后,季丰把一只装有2万元现金的大信封掏出来,说:“这段时间让你费心了,这点小钱你先放在身上,万一有啥事也好应个急。”张斌推脱了几下,但在季丰的一再坚持下,终于收下了。此后不久,季丰的另一个工程也完工了,且如数结到了工程款。季丰如法炮制,在张斌办公室又送上了3万元。
有了这两次经历,张斌彻底把季丰当成了自己人。在此后的招投标中,张斌给了季丰许多方便,当然季丰也是聪明人,自然不会忘记这位幕后的“大老板”。
2006年11月,张斌“关照”的一个大工程——通州市东社镇新街村蔬菜基地棚架设施工程顺利结束,季丰约他到通州市区的一家准四星级酒店吃饭。吃饭的时候,季丰对张斌说:“我待会儿到你办公室坐坐,你下午没约人谈事吧?”张斌笑了一下,没吱声。
吃完饭,季丰开车带着张斌回到办公室。一进门,季丰就赶紧把门关上,把随手拎着的一个装有14万元钞票的旧布包往张斌办公桌上一放,示意张斌收下。张斌虽然没有打开这只旧布包,但他知道里边是什么,便故作姿态地说道:“搞什么名堂,吓人呢!”季丰却说:“不算多,我赚得还要多呢!”张斌闻言便不再多说什么,迅速将办公柜门一拉,把布包往里一扔了事。
收谁的不是收
这一次受贿后,张斌虽然一方面有点心虚,但是另一方面也有点不甘。“要不是我给他关照,他一个小小包工头哪能挣到那么多钱?我拿的不过是他赚的钱中的一个零头,不拿白不拿。”在这种思维支配下,张斌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又先后3次收受季丰“孝敬”的人民币11.5万元,而且心安理得。
这时已被金钱迷住了心窍的张斌,除了季丰之外,还趁每年年关之际,多次收受下属单位负责人通州市植保站站长以及通州市正大农药厂厂长等人经手所送的人民币共计8.7万元。就这样,张斌在农林局长的岗位上,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9.2万元。
久在河边走,总免不了湿鞋。2007年7月11日,通州市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张斌受贿案。张斌对自己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2007年11月21日,张斌因犯受贿罪被通州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张斌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通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08年1月14日,南通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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